4月15日中午,一辆装有500多只狗的大货车在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被数百名志愿者拦下,车上装有2米多高的铁笼,分为四层,每层都密密麻麻地关着100多条狗。其中,既有普通的小柴狗,也有金毛、哈士奇等宠物犬,一些狗的脖子上还系着项圈,有的狗已经死亡。据车主介绍,这些狗是屠宰场订购,用来食用的。
数百名志愿者一直拦截火车到深夜,最终以11.5万元的价格买下。
据到场的警察查实,这车狗手续齐备,没有任何交易、运输、行使方面的违规行为,换句话说,虽然货主的做法比较缺德,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责任。志愿者们倒是道德高尚,勇救“人类的好朋友”,却使用了违法的手段。
对于这件事,网上吵的很热闹,A声音是强烈支持,说志愿者们做的对,就是要拦下车,救下狗。B声音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批评志愿者的行为。作为A的变种,A+声音比较兴奋,把救狗行为升华了若干个层次,说这是残害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等同于吃人肉,是一种灭绝人性的行为。作为B的变种,B+抛掉法律基础,觉得这些志愿者拥护者吃饱了没事干,是一种无原则的泛爱,那么多可怜的人需要救助,干嘛对救狗这么上心。
A与A+占主流,毕竟有明星乃至政协委员的支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话说的确实没错。
我本人也喜欢狗,没吃过狗肉,也没把狗当作自己的敌人,但也没把狗当同类,人也是动物,如果大家都一样,吃猪牛羊鸡鸭鹅都行,吃狗就等同于吃人肉了?道理说不通。要是要是啥都不能吃,干脆饿死算了。
爱狗人士很善良,但要把这种爱无限升华,变成一种暴力,可就不那么善良了,大帽子乱飞,谁吃狗谁就没人性,这就是一种语言暴力,颇有非我族类的味道。吃狗的人不一定没人性,最多只是没狗性,所以我这个人没猪性,没羊性,没鸡性……我还吃过虫子,所以也没虫性。
至于法律,这个社会上比道德更加根本的游戏规则必须得到尊重,人家在路上跑的好好的,志愿者们硬是拦着不让走,这不只是爱心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凭借着对狗的一腔热爱取得一身正义,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然不能!人人心里都有杆秤,怎么称自己是您的自由,称别人就得人家同意才行,要是称社会,不好意思,您这杆秤比起法律来,差远了。
有个政协委员更不靠谱,吃狗肉下一步等于吃人肉,就是这位说的,您别跟着起哄了,对着违法行为煽风点火有意思吗?您可以搞个提案立法,禁止虐杀动物、禁止某些动物不能上餐桌神马的,这才是正道。
立了这样的法,志愿者们就可以提供线索,与警察一起抓这些干缺德事的人,多好!
后来听说,组织这次营救行动的乐宠网,也是商业贩狗机构,其组织营救活动的动机也值得怀疑——想要里面的名贵犬,可惜没有。花了10多万,不知道是赚了还是亏了……这要是真的,那就真能说明,狗未必是全人类的朋友,却一定是部分人赚钱的工具。
https://m.sciencenet.cn/blog-200170-434539.html
上一篇:
遥远的田野下一篇:
谁杀死了药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