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叟王铮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王铮 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兼华东师大、中国科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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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学生不是嫌疑犯》及按

已有 4346 次阅读 2008-1-3 23:58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关键词:学者| 中国发展问题, 中国发展问题

按:今天看到刘兵兵先生贴出他去年的新语丝文章《监考,监考,甚是煎熬啊》,记得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反驳了他的观点,他文章说的“北京也发生了类似事件,没有强制送出,而是发生争吵,抢夺考卷”,这个受侵犯的人就是我的妻子,所以我就把他当时的文章拷贝下来了。我作系主任时,有一个学生考不出,跑到厕所复习被抓到,被认定为作弊,我不同意,因为他仅仅是有作弊意图,可是教务处坚决认定作弊,后来这个学生基本上垮了,基本上变了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样教务领导会不会受到良心谴责。

在我们国家,长期的封建社会传统对人实行有罪推定,这种有罪推定,又岂止是考场。在当前和谐社会里、现代社会里,应该坚决改正了。如果不纠正,谁知道执行者哪天不会倒。记得上大学时看过丁玲等或多或少有点指鹿为马地批评王实味的文章,看到周扬等批判指控丁玲的文章,看到文化大革命对周扬的批判。周扬先生后来是明白了。和谐社会是要“无罪推定”的。

考场,学生不是嫌疑犯

 

一个老教授

 

我是一个从事教育工作的老头,从我当老师开始,已经吃了三十多年粉笔灰了。读了云飞扬先生的《监考,监考,甚是煎熬啊!》,我非常悲哀。这位老师的教学观完全是错误的。他指责的“老师会搞一些考前辅导”,有什么错?考前辅导正是强化学生知识的机会,不是自欺欺人。其实,考试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学会知识,不是为了处罚“爱玩”的学生。云飞扬先生问“考试还要监考的干什么啊?”看来他不懂教育学。监考是为了保证学生完整的、公平地完成学习过程,为了适时制止学生违规。就像公安局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定和谐,为了制止犯罪,不是为了罚款,为了从犯罪结果获得顺利快感,监考不是为了获得捉拿“坏学生”的机会,不是为了从发现作弊中找到一种人生安慰。

现在教育部规定学生一旦被认定作弊,轻者取消学位,重者开除。处罚是不是重了?我们回头讨论,现在主要的是,现在各学校作弊认定有很多任意性。例如带入书籍入考场就算作弊,理由是为什么考试还带书。两个老师认为一个学生作弊就算作弊,理由是老师不会冤枉学生,这些都是有些“莫须有”了。现在各校作弊认定,形形色色,其基础这就是一种“有罪推断”,“有罪推断”已经为世界文明史所抛弃,可是在中国高校,中国文明的代表高等院校却被教育部一次次强调。有个叫郭艳茹的博客写道“我跟我们外教Danne,一个瑞典的小伙子一起监考,有男生要求上厕所,Danne想都没有就答应了。过了好大一会儿,Danne自己去厕所的时候,却无意间发现刚才的男生正在厕所里狂背答案。Danne当然很生气,当下给他按作弊处理了。”Danne错了,其实这个学生未实施作弊,因为他没有回到考场,应该作终止他考试处理。这犹如一个人买了一把抢被抓到了就被认定为杀人犯,其实杀人犯罪在准备阶段就被制止了。应该按非法持有枪支罪论处,而不是作故意杀人犯论处。我推测Danne不知道在中国认定为作弊要开除。知道,他回内疚的。

今天考研究生了,据说教育部规定,凡带手机入场无论是否开机一律作作弊处理,这不仅是一般性的“有罪推定”,而且是“预设犯罪”了。有人说这种作法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我说,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把先进文明变成落后,怎么现在这么多人忘记了中国的历史教训。我也顺便说一句,教育部长同志已经是人民公务员,不是礼部尚书了。有人以为,制度严厉了学生就会努力,这实际上是违背教育学严厉的。现在教育部很多官员是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有人评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第一,我以为光凭对学生“有罪推定”这一条,这个第一就是要不得的。

现在我们有些监考人员,往往以正义的名义作一些侵犯学生人权的事。大约十年前有位深圳女同志考在职研究生外语时,由于人显得比身份证照片年轻,被强制送出考场,后来上了法定。但是不久听说北京也发生了类似事件,没有强制送出,而是发生争吵,抢夺考卷。这两个事件中,监考人员采用了暴力行政。为什么会暴力监考呢?是把考生作为“嫌疑犯”的“有罪推定”结果。今年研究生考试教育部的新精神是凡考场作弊,开除大学生学籍,更是荒唐。本来研究生学习是另一个起点,大学生学籍是与研究生学习法理上分离的,把考研究生的错误用于否定学生过去的资格,从法理上看是错误的。有人告诉我,在过去举人考进士作弊就削去举人功名,我说怎么又是封建社会那套作法了,所以我提请教育部废黜这条规定。2003SARS来了,有些学生跑回家,教育部规定逃跑学生一律开除学籍。后来党中央发现了,纠正了这个作法,国内外一片赞扬声,说中国政府真是“与人为本”了,教育部通情达理。所以我呼吁教育部废黜这条法理不通与以人为本对立的规定,现在废黜还来得及。

    人类文明的发展证明“无罪推定”保障人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全国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高潮中,教育部应该以无罪推定为原则制定新的考场规定,各位监考人员也要改变心态,不要把学生作为嫌疑犯看。

作弊就开除,有人认为严厉的好,可以制止社会风气。其实秦施苛政,天下沸沸,二世而亡,汉倡仁政,国泰民安,始有文景之治,见过二千多年大多数中国人还称自己为汉族。社会公信力不是靠惩罚出来的,而是靠法律清明、以人为本和榜样引导形成的。

算我对《资治通鉴》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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