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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和责 (2)

已有 2688 次阅读 2011-6-22 13:1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社会, 权利, 义务, 城管, 初级阶段

你我都一样,都会在某些犯规的小事上占点小便宜,没有那个比那个更高尚,没有那个社会比那个社会更公平,没有那个民族比那个民族更优秀,都一样,或多或少而已,或好或差而已,五十步与一百步而已。

 

初级阶段的人类,loss index很高的人类,文化、生活、条件可以不一样,但有一样应该必须是一样的,那就是“权”和“责”。人类要摆脱基因弱点的束缚,就只有在明确的机制框架下,提高自己、改变自己,踏踏实实地进入人类的中级阶段。

 

生活中,我们遇到什么事都能听到明确的指令“你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中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伟人的想法、国家的宪法初衷是好的,但也是脱节的,对人的认识与考虑是不全面的,就好比画了一幅美丽的世外桃源,让loss index很低的人类去生活,只会将世外桃源变成混乱戏园。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这就有两个问题,第一:概念的错觉。现在的老百姓包括管理阶层对‘权利’和‘义务’的直观思维就是‘权利’是要享受的东西,‘义务’是要承担的东西。第二个问题是:高标准的人做高标准的事。‘权利’和‘义务’都要求人有强的主观能动性。那么两个问题结合起来就不难看出,要求所有人能主动性地去享受‘权利’又去承担必要的‘义务’,没有相应全面而对立的法律或制度督促这种主观性,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大家可以想一下,再仔细想一下,就明了了。

 

不明了也没关系,几个简单例子就知道了。每个人有在大街上吃香蕉、吃烟的权利,也有把香蕉皮、烟屁股丢进垃圾箱的义务,由于一个是享受一个是责任,都是主观性,有些人可能就忘了责任或不想承担责任,结果就是被骂两句,素质低;城管有着极大的行政处罚权利,动不动就拉人、拉车、拉物,也有维护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义务,由于一个是享受权利好处一个是费神的责任,都是主观性,大多数城管可能就忘了责任或不想承担责任,遇到道路遭污水淹、遇到摊贩不小心将货物撒满一地,会置若罔闻,理直气壮该某部门管,结果就是听到喇叭响,摊贩们如闻风丧胆,惊叹其十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就是初级阶段的人去积极主动性执行权利和义务。当然还是有一些法律、惩罚限制一些人完全不承担某些义务,但没有限制的义务是不是也很好的承担了呢?现实告诉我们,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最多大家就频繁地冒出一句素质低,那又怎样,你素质高,你高尚,大家都享受权利,你去承担义务;大家都享受有利、幸福的生活,你还清贫地蜗居在四方地,你忍得住,你周边人的碎语都逼得你受不了。

 

   张麻子骂李麻子麻子多,这不是素质问题。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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