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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样的学习,会“对造假大声说不”吗?》
《通过这样的学习,会“对造假大声说不”吗?》
王建华书记今年3月15日向《科学时报》发表讲演,谈到“ 学风建设主要是从教育、制度和监督惩治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和明确所有教师的认识。为此,学校以李连生事件为案例,在所有学院和教师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风建设教育活动,认真分析和反思身边存在的问题,向学术不端行为大声说不,提高警觉,弥补漏洞,防患于未然。
如果,学校当局真是这样学习的话,是可以达到向学术不端行为大声说不,提高警觉,弥补漏洞,防患于未然 的学习目的。
但是,王书记在此处所说的“学校以李连生事件为案例,在所有学院和教师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风建设教育活动,认真分析和反思身边存在的问题,,向学术不端行为大声说不” 在当时的真正习中,并没有兑现。
也就是说:王书记在北京的讲演只是个讲演,而在2010年4月真正的一个月的学习中,并没有以李连生事件为案例。
请看,学校当局当时发给全校的学习通知文件(见下面的原件—— 西交党发〔2010〕11号)通知文件中,那里去找他所说的以李连生事件为案例 呢?
例如,学习通知中,真正开始布置的事项是这样说的
这第一条(见学习文件第1、2页)里面,一开始就要求全校把两个建设的学习当成一项重要整改任务来抓!
抓什么呢?—— 抓学习文件!
学习什么文件呢 ?学习几个老的过去的文件!并没有学校党委宣传部领导人的宣讲,也没有党委书记的宣讲活动!当时的学校网站以及校刊,都没有有关李连生造假案件的人格评论!
目的是什么呢?—— 是切实提高对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怎么提高?无的放矢嘛?
所谓“以李连生事件为案例”的典型案例,并没有任何一位学校当局的领导人,出来将这个案例予以分析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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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二条(见学习文件第2页中部)里面,
说的是“各分党委(总支)可聘请校内外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活动,解剖典型案例,使师生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令人费解的是:李连生的造假,不就是典型案例嘛?干什么学校当局的党委委员们,不出面宣讲?
因而,考虑到没有给李连生校纪处分而且异地高升,考虑到李连生的党纪处分又是不允许在全校范围传达,等等等等,足见这一个月的所谓学习,也就自然而然的流为作秀了。
问题是这种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假学习,给全校师生员工释放的信号,则是“懂得吗?党委书记王建华根本就没有把李连生和束鹏程当作弄虚作假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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