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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中医”备忘录(二十六)

已有 2142 次阅读 2018-12-18 17:19 |个人分类:思考中医|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感悟中医备忘录, 自然哲学, 经验医学

林肇昆:链接“这张人体图,大家都在抢着……”

聂广:链接“关于岐黄学者人选名单的公示”

林肇昆:链接“从光子、量子到弥聚子”

聂广:链接“李君教授来我院讲学‘HBV相关慢加急性肝衰竭’”

陈宁:弥散子理论?原量子力学加上分形和非线性可以解释那些不确定现象。根本没有必要臆造新物理概念。

D:是,我也主張,不到萬不得已,不去創造「新詞」。

李明远:谢谢群主上传了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不知道任晓敏教授所研究的半导体领域对微观物体(粒子)研究的具体细节,但对任教授所称的“弥聚子”,即“介于微观实物粒子和宏观实物体之间的介观实物体”在“胶体与界面化学”中称为“粒子”(Particle),其粒径在1纳米至数百微米之间(不同的教科书、文章对此范围划分有所不同),在化工学科或其它学科将此尺寸范围的物质称为“介观”物质(体) ,所谓“介于微观和宏观”的物体(粒子)。

在胶体与界面化学中这些“粒子”可以是固体、液体、气体、凝胶态、分子聚集体等。由于其粒径很小,其界面特性显得尤为突出,使其明显区别于“微观粒子”(原子、电子、量子等),也区别于“宏观粒子”(粒径大于数百微米或毫米的粒子,不同的教科书、文章对此范围划分有所不同)。物理化学或胶体与界面化学对这些“粒子”的研究已有一百多年,并形成了较系统的理论。例如,任教授所提及的“两个电中性的物体之间不仅可以存在引力,还可以存在斥力。当它们之间的距离小于某个临界值时,就会发生从引力向斥力的转变。该临界值由两个物体的宇观度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共同决定”的现象。至少在80年前已被发现,并建立了理论模型,并且在40年前已经试验测定,当两个电中性的物质间的距离小于几个纳米时产生“斥力”。其斥力的大小与物质(材料)种类和物质之间的介质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人的血液、组织液和细胞内液中含有大量的这些“粒子”(红血球、白血球、“营养物质”、“废物”的分子或分子聚集体等),导致血液、组织液和细胞内液具有独特的流变特性和流动特性。这些特性的变化,对人体健康或疾病会产生明显影响。

詹伟强:链接视频“……”

三火:敬请观看!

链接“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决赛现场直播”

严兴华:@不到长城非好汉 [强]

李明远:链接“关于人体小宇宙的探讨”。

陈辉:链接“人体小宇宙,运行尊大道”。

聂广:链接“希波克拉底誓言第八次修订”。

林肇昆:链接“比风水厉害100倍的惊人定律”。

聂广:链接“没有病毒、细菌,日本皇室的致命脚气病……”

丛远新:[强][强][强]

李明远:[强][强][强]思维的开放,何等重要!

聂广:链接“中药在海外发展方向访谈”,转自闻集普学弟。

唐乾利:[强][强][强]

李明远:[强][强][强]感谢聂教授上传的“中药在海外发展方向访谈”,得以对中药在美国的状况有了基本的了解,感触颇多:

1. 没有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和美国社会的开放、包容,针灸和中医药在美国就不会有此长足的发展。

2. 没有多年的中医院校对中医学的现代教育,就不可能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外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中医药人才,更不可能使中医药在国内外,特别是国外获得基本的认可和尊重。

3. 回想起1990年林兄在挪威“试水”针灸时,尽管挪威法律允许“扎针”,但限制颇多,困难重重。

作为一个外行,十分赞同参加研讨的专家、学者的观点:

1. 药之害,在医不在药。中药是在中医理论和中医指导下具有治疗作用的药物。在海外推广中药,必须首先推广中医,由中医用中药。中药不是随便吃的“食品添加剂”,否则后患无穷。

2. 若希望中医在海外长期、不断发展,必须争取立法。具体做法可考虑由“中医协会”之类的学术(专业人士)机构结合当地的法规,建立“行规”,对中医、中药等“立法”,建立符合中医、中药特点的法规,然后再以此为基础,争取州立法及国家立法,使中医药在当地合法化。

3. 为了推动立法和应用,首先须做大量的科普、宣传,推广中医药。不仅使中医药讲“外语”,还要讲“科学”,才能使更多的人感兴趣,试用中医药,尝到中医药的甜头,方能推广之。实际上,在国内,也应如此。

4. 积极开展中西医的交流,使当地的西医更多的了解中医;同时,也使更多的中医了解西医,使之产生“共同语言”。作为国人,则更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了解西医和现代科学技术,用现代科学的基本原理、知识理解中医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思想,尽可能用西医和科学的语言,讲好中医药的故事。很显然,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这必须从国内做起。作为大后方,为海外学者、医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5. 在国内建立健全的、有效的法规、标准,对中药的生产、炮制、加工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中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不能自毁家门。

上述拙见,仅供参考。若能转发至海内外有关群,不胜感谢!

聂广:谢谢李教授!群里有好几位海外同行。海内外中医的命运是密切相关的,职业与学术也是密切相关的,关键是找准方向,与时俱进。

李明远:[强][强][握手][握手]

赵宏杰:[强][强][强]

李明远:[抱拳][抱拳][握手][握手]

聂广:闻集普学弟在我们群里,他在以上的访谈在的观点是:中医药的归类问题非常重要,我的观点和赵软金、吴传庆博士略有出入,我赞同王德辉博士观点,中药在美国当然不是药,中药归类于dietary supplement确实给了行业很大的灵活性,进口中药基本没有什么限制,这给了中药地位两个“错位”,一是“名”“实”不符,一个有确切疗效的医药系统被当作了谁都能用的“食品”,二是“责”“权”分离,中药的使用是有风险的,没人对风险负责,出了问题就只能被管理机构一个一个地取消使用权,麻黄下架就是典型例子,这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出路在哪里?关键就是中药的名实相符,中药就是药,不能是食品或者食品补充剂,要把中药使用权和责任结合,就要让中药成为独立于药品和食品之间新归类,为此,中药才能在更大背景下服务于更多人群。当然这个过程是长期的,也许是痛苦的,世界范围内的管理模式,有中国模式,大家都知道;有日本模式,210个中药传统复方归类于二类医疗用处方药,医生/药剂师开处方,保险报销;有欧盟模式,成方必须在欧盟系统安全使用若干年并经过评估才能进入市场,大多数中药复方被扫地出门;还有我们的近邻加拿大模式,所有草药都要注册NPN号码,有了NPN才能进口加拿大,但使用还是和美国dietary supplements一样,等等,我们要小心不能走欧盟路线,也要当心日本模式,中药复方一旦被批准为医疗药物,就只有医生/药剂师能开了,希望未来是少数“精英”中药通过临床研究进入处方药行列;中药生药、颗粒剂和传统复方都归类于药物和食品之间的第三类别,由执业针灸中医师推荐给病人,而不是现在这样属于食品。

中药的管理制度体现了中医的地位,可以看出在中国模式里中医的地位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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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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