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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冕堂皇的理由(关于户籍)

已有 3531 次阅读 2010-9-23 09:47 |个人分类:法在中国|系统分类:生活其它|关键词:学者| 户籍

1 、发改委观点:

“阶梯放水”式户籍改革可以推行: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0-09/23/c_12597741.htm

2、对发改委观点的反驳:

http://liuyejin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1852972201082245752469/

   杨伟民说,这就是“阶梯放水,逐步开闸”,竖立在农民工和市民之间有道“大坝”,要让市民这边的水往农民工那边流,到实现了农民工的公共服务的水和城市的公共服务的水一致,两边的水就平了。

    这种工程技术比喻也很容易打动人。杨指出的是在现有城市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农民和农民工享有的公共服务之间的巨大差距,并指出解决这个差距的方法应基于渐进策略,所谓“逐步开闸”。我们追问的是,谁在城乡居民之间树立起来这种闸门,造成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的巨大差距?这堵闸门存在的历史条件还存在不存在,其正义性和合法性是否经得起考量,如果是个应该判死刑的“罪犯”,我们是一刀一刀把他割死,还是一针注射了更好?如果现行户籍制度寻在的历史条件已经面目全非;如果承认其正义性和合法性存在严重的问题,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无条件废除户籍制度。

   况且,无条件废除户籍制度并不必然意味着农民一夜之间涌入城市,废除户籍制度与城市化进城是两码事,一个是正义不正义的事情,一个是社会发展中的自然现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进行城乡二元新型种族隔离,宪法和法律倒都赋予一国公民享有同等基本权利和福利(福利要么都有,要么都没有,本人支持救济意义上的福利制度,但如果当前有超过救济水平的福利制度,那么应给予所有国民相同待遇,所谓“国民待遇原则”)。

     现行户籍制度的歧视性显而易见,无论农村居民是否有进城意愿,用户籍制度予以严格区分是不正义的,经不起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考量,甚至也经不起现行宪法的考量。对于这么一个事关正义的问题,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罗宾斯式的成本收益的“计算器”头脑,计算入城成本、城市承载力?事关正义的事业,无关任何经济计算的事。如果我们的心底里寻在一个超级理性,就会计算那些宏观数据和平均成本数据,以此取代无数当事人的分散决策。

   我的观点:

   我们曾经以担心农民代表太多——人民代表大会变成“农民代表大会”——为理由,规定8个农民的代表权相当于1个市民的代表权。

  我们曾经以发展经济、便于管理的理由,把公民分成两类。

  我们曾经以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做了不冠冕堂皇的事情?……

  户口,这种变态、丢人、不合宪法、不合现代法理的身份歧视制度,世界上只有三个国家有:朝鲜、贝宁,还有中国大陆地区。

  刘业进博主的观点我很赞成。户口是户口,城市化是城市化,是两码事。 你想让农村城市化了,再废除户口,那要多少年,100年以后吗?即使100年以后,农村还是农村,农村也不会消失,农村的条件依然不如城市。

  废除户籍制度为什么这么难?那是因为很多享受到城市户口福利的人,担心废除户口后自己的福利会降低……

   但是,个人可以这么想,代表公正、正义的国家和政府也可以这么想吗? 这么做吗?一个代表国家和政府的官员,可以视正义和公正如无物吗?

   当年,东德和西德统一,东德人的福利立即和西德人的福利一样。 原西德人很多人抱怨,至今也有西德人抱怨东德人拉后腿, 并且至今东德地区的发展不如原西德地区。 但是,德国政府怎么做的?人家没有像咱们这样把国民根据地域分成两类人。所有的德国人享受统一的国民待遇!

   把自己的国民歧视性的分类,是一个丢人的事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把歧视性的、违反宪法的制度,迟迟保留,更是失民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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