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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教师节,看到科学网上的帖子,有几句话想说,不吐不快。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设立教师节以来,教师的社会地位确实不断提高。但说到教师的收入和工资,社会上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教师工资太低,一种是教师的收入太高。
就我的了解和感受,第一种说法在中国是普遍正确的。这当然是指的财政发放的工资,俗称“吃皇粮”。什么是低,什么是高?好像很难说清楚。但是我这样说是有依据的,那就是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待遇和医疗待遇不低于公务员。这当然是指通过财政发给教师的工资、津贴等,而且是平均值。而现在我们在中国哪里去找平均工资和同地区公务员的相等或更多的教师群体呢?更不要谈公费医疗。在我们这样的发达地区,我培
更不要说公务员还有许多从财政支出的其他收入(我们这里的公务员工资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财政厅拨付,另一部分是所在单位支付,后一部分当然还是财政拨款,这两部分都应该属于工资),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福利待遇。报考公务员一年比一年热,考不上公务员再去当教师,这种普遍现象正是教师收入低的铁证。
而第二种说法只对少部分教师是正确的,但这是指他们的实际收入,而不论这些收入是从哪来的。收入高绝不可能来自工资,这些额外收入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自己创收发的工资外收入(不论以什么名义);另一部分是教师个人自己设法创收取得的收入(不论是从学生取得的,还是从其它任何地方取得的)。单位发的工资外收入多数是向学生收费,老师加班工作而得,用
教师工资低是政府对教师的低工资政策所致,人大制定的教师法根本不能影响政府政策;总根子更在于财政对教育的拨款8年没有兑现达到G D P的4%的承诺。要注意同样是4%,近几年由于财政收入20%-30%的高速增加,比8前已经增加几倍,而GDP只增加一倍多,同样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降低到不到二分之一,国家完全有能力实现4%。据我估计,八年来由于国家失信于民,总共少投入的教育经费起码也近万亿元,每年少投入的经费相当于今年中央财政给汶川大地震的全部拨款的2-3倍,而今年少投入的拨款估计为两千亿元,远远超过救灾经费6倍以上。这就是我们教育投入的现状。而4%只是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很多经济水平不如我们的发展中国家教育投入都超过4%。这样下去,校校创收,人人创收,中国的教育还有希望吗?
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教师待遇却十几年没有实行过;国家承诺的2000年教育经费投入指标何时实现仍是遥遥无期。要求、呼吁、提案、议案、社情民意已经无数,都没有回音。与其如此,为恢复法律的严肃性,倒不如修改教师法,取消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规定,免得名不符实,向全国教师长期开法律白条;什么时候政府诚心要作到这件事,去做就是了,法律是否规定根本就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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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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