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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于设置利息税起征点或实行累进税率的解释令人费解

已有 5217 次阅读 2008-2-22 23:28 |个人分类:民生问题小议(07-08)|关键词:学者

财政部对于设置利息税起征点或实行累进税率的解释令人费解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8222日发布

 

各国实施利息税的情况不同,美国没有利息税,但是在日本和德国是征收利息税的,我国自199911月起开征按20%的比例税率的利息所得税,到了2007815日起改为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由于实施这一税率不久,通货膨胀的比率远高于银行的存款利息,不仅使得这个5%的比例税率有无必要再次引起争议,而且又更引发有关制订统一税制和累进所得税的强列呼声。

 

在笔者看来这税制那税制莫过于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划分不同收入标准的税制,而且这个税制可以也应该根据经济状况而及时调整,工资、存款、股票、基金、稿费、酬金等均需如实申报,按照税制年度列出内容,凡是可以享受减免的项目同时列出,届时可以退税,这种税制虽然有等级划分和减免内容的争议,但是对于统一税制如实申报是没有异议的,并且严格地加以执行,我们应该创造条件,及早实施这一统一税制,这是较为公平的做法,因为利息税貌似公平,实际上掩盖了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纳税和巨额存款人仅仅缴纳5%利息税了事的不公事实,这种事实并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设置利息税起征点和实行累进税率并非一个概念, 今天看到有报道说:“财政部表示,不同银行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无法汇总个人的全部利息收入来征税,如果规定起征点或累进税率,既不便操作,又可能诱发储户分散储蓄来避税,造成税收漏洞,带来新的税负不公平。此外,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及储蓄额差异很大,起征点定在什么水平也难以掌握。”笔者感到令人费解。

 

为什么我们不能尽快实施不同银行之间计算机联网,如果实行个人如实申报全部收入,不管有无计算机联网,对于是否如实申报,凭现在中纪委的办案水平和决心,相信可以一查到底,问题在你想不想办。例如一卡通在上海已经包括了好多项目,对于老百姓带来很大实惠,为何不能加快推广的步伐。

 

至于“诱发储户分散储蓄来避税,造成税收漏洞”之说,更是荒唐,事实上正是长期以来实行的稿费一次性计算的不合理规定,造成了出版社应对的合理避税,如果统一纳入年度申报中,需要“合理避税”吗?

“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对于实施统一税制和实行累进所得税并不是问题,在收入等级上不分地区一视同仁恰恰有利防止利用地区差来避税。

 

笔者呼吁尽快出台实施统一税制和累进所得税的时间表!

 

笔者同时呼吁及时调整利息税的规定,例如在目前通货膨胀之势头还在发展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取消利息税,以后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再适当恢复。

 

附网上两篇报道:

********************************

财政部:征收利息税有利调节收入差距

20080222 07:10: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目前约70%的居民储蓄存款集中在30%的人手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利息税的征收对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对2007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设置利息税起征点或实行累进税率的建议,财政部日前做出上述表示。

 

我国自1999111日起开征利息税,属于恢复征税性质,2007815日起,对利息税减按5%的比 例税率执行,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范围包括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我国2006年的利息税收入为458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2452亿元)18%左右,已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认为,利息税的征收完善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了财政收入,且利息税税源可控,征收简便,成本较低;同时该税较好地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2002年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财政将增加的利息税收入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在客观上实现了“抽肥补瘦”;此外,利息税还在分流储蓄、刺激消费和投资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于设置利息税起征点或实行累进税率这一问题,财政部表示,不同银行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无法汇总个人的全部利息收入来征税,如果规定起征点或累进税率,既不便操作,又可能诱发储户分散储蓄来避税,造成税收漏洞,带来新的税负不公平。此外,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及储蓄额差异很大,起征点定在什么水平也难以掌握。按统一的比例税率征税,从绝对额上说,仍然是高收入者缴的税多。今后随着税收征管条件的不断改进,财政部将适时对利息税政策加以调整完善,更好地体现对低收入人群的照顾。

 

除利上述息税相关问题以外,2007年两会代表、委员还向财政部提出了包括“将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列入公共财政支出”、“完善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体制,构筑全方位医疗保障”、“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标准”等许多为全社会所广泛关注的话题。

据了解,2007年两会期间,财政部是承办建议、提案数量最多的部门,会后共收到建议、提案2562件,其中主办件948件,会办件1468件,参阅件146件。(马婧妤)

 

财政部等部门介绍利息税政策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可停减利息税

媒体调查显示:93.7%的人认为利息税不合理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02/22/content_7644690.htm

 

媒体调查显示:93.7%的人认为利息税不合理

20070319 08:27: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利息税,今年再次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38日,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根据小组讨论拟定的“取消利息税”提案,得到了包括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26位委员的联名支持,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事实上,近几年来关于利息税的争议似乎从未间断过。即便不算其间诸如“利息税将取消”等各种“小道消息”引发的大讨论,仅就两会而言,已经至少连续三年为代表委员们所关注。

几年来的传言、揣测直至最后落空,似乎并没有让公众“疲劳”:在新浪网关于这一提案的新闻报道后面,就有1万多名网友留言。公众对这一问题之关切和表达欲望之强烈,殊为罕见。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有6723人参与调查显示,93.7%的人认为目前的利息税制度不合理。记者同时注意到,新浪网的1万多条留言中,也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取消利息税。

在调查中,有人留言说,“发工资的时候就已经缴了一次税,放到银行里还要缴利息税。钱本来就不多,再一缴税,反倒越存越少了。”

“本来就不多”的钱袋子“越存越少”,这在老百姓普遍反对利息税的原因中颇有代表性。以2004年为例,当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25%,通货膨胀率则为3%,也就是说,假如一个人在年初存了100元钱的话,到了年末扣除利息税后,拿到手的钱只能买到年初98.8元就能买到的东西。经济学家宋国青当时撰文调侃道,“存款者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负收入”,“还要对利息征税,并且叫做‘所得税’,活生生将人家的赔钱故事说成挣钱故事。”到了2006年,情况变得稍好一些,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52%,通货膨胀率约为18%,扣除利息税后,实际利率只有约02%。

老百姓从自己的切身体会中感觉利息税不合理,也许可以被解释为,但凡缴税,总会减少一些收入,有抱怨在所难免。那么,从更为宏观、抽象的角度看,利息税又是否合理呢?

1999年,政策制定者雷厉风行地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恢复征收利息税,当时的初衷是:把老百姓的钱从银行“赶”出来消费,同时也调节收入差距。8年后的今天回过头再看,这些初衷,有的显然没有达到,有的则争议不断。

尽管对于利息税的存废,不同学者、不同利益群体存在不小的争议,但大家却一致同意:利息税没能把钱从银行里“赶”出来。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显示,20001月份,居民储蓄余额超过6万亿元,20018月突破7万亿元,2004年则超过12万亿元,而2006年达到16.2万亿元,储蓄的增幅远高于GDP的增幅。在本次调查中,43.3%的人认为,利息税对自己的储蓄计划没有影响。

针对利息税的争议在于,利息税能否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它究竟是“劫富济贫”还是“劫贫济富”?如果取消的话,究竟是谁受益?正如吴敬琏在两年前的两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取消利息税的想法最早由翻译家、文学家杨绛提出,“利息税已经不是经济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一些人认为,利息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中低收入者。这是因为,越是富裕的人投资增值的渠道就越多,如买房买车买股票、送子女到国外读书甚至直接将大笔资产转移到海外。与此相反,对于中低收入者,不论利率如何变化、利息税怎样征收,也不愿把这些救命钱用于日常消费,更不敢拿积蓄去冒险直接投资。事实上,早在政策制定之初,就有不少学者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考虑到中国普通百姓单一的理财习惯,对利息征税并不合理。

在本次调查中,90.4%的人认为“利息税对中低收入者的影响更大”,87.9%的人认为征收利息税没有起到调节收入、缩小差距的作用。

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尽管中低收入者也交了一部分利息税,但总体而言还是高收入者交得多。因为根据银行界的“二八定律”,实际上20%的高收入者握有80%的存款,他们才是利息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如果取消利息税的话,实际上是富人搭了穷人的便车。此外,在1999年开征利息税时已经明确,利息税收入集中用于中低收入者,即增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贴、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标准,以及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也让人们对于利息税有着不同的意见。在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应该彻底取消。19.9%的人则认为,可以保留这个税种,但是应该设一个起征点,规定总存款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可以免征利息税。事实上,现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可以根据身份证号将同一个人的不同账户相互关联,以目前的联网水平,设起征点在操作上应不难实现。

其实,无论是“取消派”还是“改革派”,在目的上并无分歧,分歧源于对事实的判断:即在目前高达1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中,中低收入者究竟占多大比例,利息税的主要征收对象究竟是谁。恰恰是这个关键问题,争议双方似乎都没有确切把握和数据支持。甚至就连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对于全国庞大的存款数额,富人的存款占了多少没有测算,因而取消利息税的利弊无从评估。

在过去的2006年,储蓄利息税一共征收459亿元。对于去年393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总收入而言,459亿元可能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对于一些被分摊到的家庭,却可能意味着每天要少吃一个馒头,或者少买一些文具。当日雷厉风行出台的利息税,今天无论取消、改革抑或是维持现状,首先必须做的是,根据事实和数据(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东西)预先了解:究竟谁会因此受益?(记者唐勇林)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03/19/content_5864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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