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税总局正就婚前房产加名收税研究具体意见”
这是网上的消息,据说变更一下收税3%,一套100万的房子要交税30000。
请问成本多少?不超过50元吧。
也许有关部门要说:“我们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那么,为什么不多征税呢,干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到0,月薪1000元至少也要交50元税。
干脆给企业加税,反正我收税是为人民做好事。
这是个立场问题,属于规范经济学的范畴,用不着研究,真正的经济学家不研究这个。
究竟要不要为人民服务?
这是不是科学发展观?
这是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做法?
也许有人说,这仅涉及少数人的利益。不错,现在确实是这样,问题是今天因为X涉及A类人群,明天因为Y涉及B类人群,后天因为Z涉及C类人群……
这些人群是交叉的,终有一天全国会覆盖。
2011.8.25 俞立平 于宁波
https://m.sciencenet.cn/blog-45134-479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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