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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世非得用重典吗? 精选

已有 9703 次阅读 2012-11-12 08:37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教学心得|关键词:学者| 学生, 作弊, 考试, 处分

学生不认真读书,大概是许多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学生考试作弊,大概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怎么办?有些人主张治乱世用重典。例如,多少门成绩不及格让退学,考试作弊不能拿学位,等等。其实,这些做法有的也并不算重典,例如考试作弊不能拿学位,似乎天经地义。但是,这些看上去很严厉的措施到底有多少实行了,却是一个问题。

我看,最主要的问题不在乎制裁犯规的措施是否严厉,而在于是否进行了制裁。比如,规定考试作弊不能拿学位,如果现在就真的去严格实行,有多少不能拿学位的?会不会立即引起混乱?学校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社会是否能够容忍这样做。

其实,历史上治乱世用重典的例子很多,但是,往往事与愿违。例如,过去实行保甲制度,多少户联保,若有一人出事情,全甲甚至全保连坐。但是大多数情况反而是大家一起起来包庇。我知道,若干年以前,许多工厂规定,一人出安全事故,全车间扣奖金,结果是小事故都瞒报了。一个人因工受了轻伤,大家都去劝受伤者为了全体工人的奖金而不报工伤。大学里出了消防事故,领导是要担责任的,消防部门只给每个单位一定的指标,事故多了就重罚。结果是不少学校规定,起了火先报学校,学校先灭,不要先打119火警电话。其后果可想而知。

现在的学校里,真的抓住一个作弊的,会引起很多事端。你砸了他的大学文凭啊!求情的来了,送礼的来了,威胁的来了,打通了领导的关节,领导也来了,搞得“捕快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坚持也不是、不坚持也不是,总而与之,里外不是人。于是,看到作弊,眼开眼闭,最多提示一下而已。

看上去处置特别严厉,实际上绝大多数作弊、犯规的都没有处置,这大概就是某些实践治乱世用重典学校的现状。

对于学生不肯认真学习,课程考试作弊这样的问题,不加处置显然是失职。我以为,要改变现在的状况,必须要让违规者“出一点血”,感到疼,感到这样做不合算。处理可以略轻一点,但是有一个犯规的就要处理一个。这应该是较好的办法。

现在教育部规定对学生的处分是(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如果不按规定记入档案(现在这些处分一些学校在毕业前基本上都被撤销掉了),那么,在考试作弊问题上,前4条处分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威慑作用,摆摆样子罢了。开除学籍又过于严厉。如果让学生背一辈子处分,也似乎不很合适。另外,由于处分的过程过于复杂,在处分的程序上稍有疏忽,容易缠上官司,被律师缠上,那学校行政的成本就高了,光媒体记者就应付不过来。所以,应当尽可能不用这些传统的处分方法来处置,绕开“处分”两个字,想另外的办法。

既要对犯规者有合适的处置,使他们感到疼,感到犯规不合算,但又要避免出岔子,使犯规者不至于去调动一切可能调动的力量出来胡搅蛮缠,或者使没有力量可以调动的学生铤而走险,做更加危险的蠢事。因为调动力量或胡搅蛮缠也要成本、做蠢事有危险的后果,犯规者也不会为了一点疼、感到不合算而随便调动力量胡搅蛮缠或铤而走险的。

所以,治乱世不一定非得用重典,关键是要处置,发现一个处置一个。

这就需要各个学校当局好好地动脑筋、想办法了。

学校的任何事情,只要肯动脑筋、想办法,学校领导那么聪明,还能够想不出办法吗?就怕他们因有风险而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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