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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考试、分别录取——关于高考的一个设想 精选

已有 4876 次阅读 2012-12-13 08:03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教学心得|关键词:学者| 高考, 作弊, 移民, 民粹主义, 异地

最近,关于异地高考的话题很是热门,各色人等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最公平的办法是全国统一考试,一个分数线,统一录取。这种方法看上去似乎最公平,其实是所有方案中最糟糕的一种。为什么这样说?

在所有各种不公平之中,最不公平的是大面积作弊。我想,这一点大概没有人会否认。像目前这样的即使是最糟糕的高考,只要考试是认真的,也比大面积的作弊公平。目前为什么没有出现大面积的作弊?那是各省教育部门的努力维持的结果。各省教育部门为什么能够努力?因为分省录取。现在的高考,由于名额都已经分到了各省,考生们是同省厮杀,省内的竞争。作为一省的主管,省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监督各市县的考试,如有一县乱套,其他市县绝不肯干休。须知,各县市从骨子里是要放自己县市考生的水的,只是省里以及其他县市盯得太紧,为自己的乌纱计,所以不能做得过分。这一点是设计政策时应当考虑的基本出发点。

假定现在就全国一个分数线,竞争的各方就是省市与省市。一旦发生河南人与河北人、山东人、辽宁人等等竞争的情况,各个省的教育行政部门就不会那样紧紧地盯着自己的部下了。教育部有这个本事,能直接盯死全国各县市的那么多考场?那时候不全面作弊才怪呢!没有人有这种本事能够防止产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全国一条分数线是决不可以的。

分省录取,不是什么人头脑一热想出来的。用一句酸一点的语言:“势也!不得不然”。连封建时代科举考试也不得不名额分省(当然,这里面还有别的重要原因,此非本文重点,不论)。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各省名额的分配可以做一些调整,主要是部属高校对各省的名额分配应当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分省录取是不能取消的。中国教育已经胡来很多次,现在再也不能胡来了。特别要提防那些貌似平等的民粹主义的极左做法

那么,怎么能够使异地学校的考生不往来奔波,就在平时生活和学习之地考试呢?那就是本文提出的方案:就地考试、分别录取。考生就在生活、学习地考试。在北京学习的学生可以参加北京的考试,但是,录取则应当区分情况分别处理。

首先,符合就学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就学地录取。例如,北京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一定的条件(例如,在北京的学习年限,家长在北京的工作年限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准予按北京户籍的学生处理,在北京考试,参加北京市的录取工作,与北京户籍学生没有差别。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同样可以在北京参加考试,但是,要参加户籍所在省的录取。

“你胡来了!他在北京考试,怎么能够回户籍省录取?考试题目不同,分数没有可比性。”性急的朋友立刻会跳起来。

如果两地试题相同,在任何地方考试,自然没有大的问题。

即使考试题目不同,但是,在统计意义上,每门科目的分数判定也不会有大的差别。如果两地考试总分不同,转化时,把总成绩乘上一个标度因子即可。比如,某生在北京考试,得400分,北京的总分是750分,如果该生要转到一个总分只有600分的省份,两地总分之比即标度因子为600/750 = 0.8。那么此分数折合该省的总分为400×0.8=320分。该生以320分由户籍地负责录取。所有这些都可以由两地有关部门在他们的网上解决,不需要考生来回奔波。所以考试题目不同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

这样,就地考试、分别录取既可以使考生在他所在的地点方便地参加考试,又可以避免所谓“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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