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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的那些事

已有 2819 次阅读 2013-4-7 09:17 |个人分类:粗浅看社会|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观念

整个社会,人基本上都分属于生产者或传递者或消费者这样的角色。不论在物质活动中还是精神活动中,每个人都在三个角色间转化。



古代的巫师,其实就是观念的生产者,同时也是观念的传递者——天或者上帝的代言人,在早期甚至是观念的唯一来源。精神领域的垄断,也一定会滋生特权。



在中国,以孔子为代表的第一代师者集团的崛起,主要是抢占了传递者的工作。孔子“述而不作”,可能就是将自己定位为传递者,至少不是积极的观念生产者。但是在传递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就会对最初观念生产者的垄断地位产生威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观念的生产者。



西方传统中,宗教家、哲学家和知识分子延续性地作为观念生产者来主导人们的精神生活。现代大学中,所谓“研究性教师”,也是力求充当观念生产者的角色;而所谓“教学型教师”,则主要是观念的传递者。后者在工作方式上,和商人是类似的,区别在于传递的东西的属性上。



而观念的消费者,其实也是观念的“被占有者”。赵汀阳先生在《坏世界研究》第345页《文化冲突与对话的期望值》中有简明的论述:



文化具有两种基本存在性质:“可占有”和“去占有”。人与文化物品的关系是:(1)如果一种文化产品(权力、权利或保密知识等)在存在论上是能够独占的,而且,一旦被分享就会贬值甚至完全失去价值,那么,人们将试图独占它;(2)如果一种文化物品(语言、价值观、制度等)在存在论上没有可能独占而不得不与人分享,那么,人们将使用它去占有或支配他人的心灵。……不能独占而不得不分享的文化物品天生是侵略性的或者说是扩张性的,它的存在意义甚至它的生存条件就在于扩张自身,或者说最大化自身。……凡是可分享的文化物品越被分享就权力越大,因为它所占有的人更多。



在观念的层面上讲,社会的发展历史也是观念产生、传播和消费的变化历史。例如,观念的生产者在增多——但有效观念的生产者未必增加很多,很多人仅仅看起来是;传播途径也在增加——从口耳相传、书籍、报纸到电视、互联网;从观念的互动上;从传播对象的少对多的变化趋势上……



互谅网上,主要是信息传递者,但传递也是一种力量,也是需要被警惕的力量。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去警惕、质疑、反思那些扑面而来的各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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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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