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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遴选机制的思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8年9月10日发布
博士生导师遴选和博士生学位授予点的确定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它有一个完善的过程。本来博导不是高教授一等的特殊职称,博士学位点的设置也只是某些学科适应学科发展培养研究生的需要,并不意味着博士学位点学科高出非博士学位点一大块。
二十多年来,博士生导师遴选和博士生学位授予点的竞争,出现了太多的非学术因素,掺杂了太多的利益的考量和利益集团的操弄,以至引发了许多质疑。摘下博士生导师太多的光环和排除博士学位点的过多的利益驱动,是当务之急。八年前,笔者在一篇文章谈到权威等级和年龄等非学术因素时,涉及到对博士生导师的不当渲染,这里转录如下:
(四)学术评奖中的权威等级因素
现在新闻媒体中在介绍某某人时习惯冠以专家、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甚至博士后等头衔,似乎这样一来,含金量就增加了,份量就重了,比起那些没有这类头衔的或者少于这类头衔的人来说,好像就上了一个档次。从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的角度看,突出这些身份无疑能引起读者或观众更多注意,你看,请出了重量级学者,这看似无可非议。可仔细琢磨,在学术问题上本应人人平等,既不以官衔论高低,也不以权威或名声论上下,大人物、小人物、有名人物、无名人物应一律平等。现在这种在学术上的不平等现象往往有形无形地是通过宣扬这种桂冠来示意的。
笔者注意到像美国权威的《美国历史杂志》这样的世界闻名刊物上的文章是不署作者的职称、职务和学衔的,只刊登作者的单位,这实际上是学术平等在署名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因为学术评论或评奖评的不是你的职称、职务、学衔和知名度,而是你的学术著作和文章本身。
这里笔者冒昧进言,当今一些报刊在各种场合称某人为教授、研究员还不过瘾,还要再加上了博导的头衔,以示与教授的区别,似乎博士导师意味着比教授高上一个等级。这些年来,弘扬博导头衔之风不仅没有淡化,而有且愈演愈烈之势。个中原因与争夺项目大战、基地大战、高校合并大战、评奖大战、梯队结构年轻化大战、博士授予权大战、排名大战,不无关系,与博导(以至要细细区分属于第几批博导)特贴、“九品中正式”教授特贴、住房分配规格等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相关。在国外一些国家拥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博导并非为教授所独占,研究课题对口的副教授,同样也可以是博导,就是说博导并非一个高于教授的学术等级。博士后在美国,通常是在研究机构里继续从事研究的“待业”或深造的博士,并不意味着博士后比起博士又高一个等级。
在我国某高校就闹出了这样的笑话,一位出国进修期间还不是名副其实的副教授(但对外称副教授),也不是博士(只是学士),在国外也没有取得博士学位,却自吹是“博士后”,究其心态,恐怕认定“博士后”比博士还高的了,无怪乎以此“包装”,岂不风光?
其实衡量一个人的学术水平不应以职称和学衔论高低。笔者绝非对大多数教授和博士导师不敬,只是说绝大多数教授和博士导师之所以受到广泛尊敬主要是因为他(她)们的学术成果,著作、论文和教学水平显示了他们的真才实学,而不是因为他们有了这个称号。然而确实也有被人称之为草包教授、冒牌教授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教授也好、博士也好、博士导师也好,学术水平确实参差不齐,人们只能透过他们的著作和论文评论看出其真实学术水平。
此外,没有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头衔的杰出的富有创见的人才并不少。大家知道,人们十分景仰的大学问家钱钟书先生不是博士导师,而他的女儿钱媛教授是博士导师,按照博士导师高于教授的简单逻辑应该得出钱媛的学问高于钱钟书了。至于那些自学成才的杰出人物在中国有华罗庚等人,在美国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们或者没有上过大学或者大学没有毕业,华罗庚在数学界的学术地位屈指可数,比尔•盖茨的微软“王朝”今天领导网络时代的新潮流,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了。
设想如果在学术评奖中过分强调那些职称、学衔因素,岂不让华罗庚、比尔•盖茨在初选时就要落榜?如果在评奖中有意无意突出了权威等级因素,在对于一位权威和一位非权威的评审之间,往往就会有意无意地发生不利于非权威的倾斜,个中原因之一是权威水平一定高出一筹的“印象”分在起作用;而且如果权威落选和非权威落选的“后果”分也是不一样的,人们担心权威落选的震动要比非权威落选大得多,这自然又是有利于权威的。要之,“不拘一格降人才”是我们的选贤标准,离开了这一条,我们在评奖中的“公平、公正”就很难贯彻得好。
(五)学术评奖中的年龄制约因素
有人说现在年龄是个“宝”,说的是现在年龄因素对于谋职、提升、离退休、下岗、住房都是个“坎”,是各个部门和单位为了不同的需要而经过精确测算后隆重推出的政策线。你在“坎”内还是“坎”外大不一样,有时甚至关系到个人和全家的命运,尤其在今天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年代里,年龄因素就更加重要了。无怪乎有人在精确计算差一年将会损失多少钱,或者说一定要“站完最后一班岗”。在为了一定目的而设立的评奖活动中,规定必要的年龄限制无可非议,我们总不能规定青年评奖活动的年龄可以超过50岁。显然一定年龄段的评奖活动只能显示评选当年该年龄段的学术成果与水平。然而问题也会相应发生。设想北京大学规定教授职称退休一般年龄在65岁,而北京师范大学规定的教授退休年龄则一般在60岁,现在组织项目评审单位规定必须是在职教授才能申报参评或立项的项目,这样岂不在年龄规定上又发生了北师大教授吃了亏的问题,笔者耳闻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在评最早两批博导时发生这样的怪事,一位在中国文学史等研究领域卓有成就的知名教授在第一次参评时被卡了下来,据说是“年龄小了点”;然而到第二次参评时又被除名,理由是“年龄超过了”。真是滑稽到家了!可见年龄真是个“宝”了。在这里学术水平显得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你抓得住难得的“机遇”,当需要你年龄小点的时候,你的年龄千万别“过线”,当需要你年龄不要太小的时候,你千万要“达标”。否则,职称、学科带头人、获奖、住房等就没有你的份,至于经济损失更是需要请统计学家来仔细算算的。其实最大损失还是这所学校和学术事业,因为是人为因素而不是学术因素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学术带头人,这是学校、学术事业的悲哀!
显然,过于强调年龄因素的结果,有可能是最终损害了学术事业,因为学术事业的发展不是人为“拔”出来的,不能搞短促突击,急于在一个早上造就一批顶尖人才,“大树特树”已被证明在政治上是危险而不可取的。急于树才,在学术上恐怕也是不可取的,千万别搞泡沫学术、泡沫人才、泡沫工程。我们必须反对那种固步自封不给年轻一代创造机会扼杀人才脱颖而出的做法,我们也要防止那种企图一步登天的急躁病。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既有二、三十岁时已经扬名者,也有七、八十岁磨剑成功者。在学术问题上既然不以年龄大小论高低,怎么到了学术评奖时要在年龄问题上设置过多障碍呢?在北京某名牌高校两年前推出一项规定,重奖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但是规定退休教师讲授基础课的不在参评之列,这是一种明显的年龄歧视了。现在这所学校有了一些改进,在奖励科研论文上,采取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一视同仁的做法。
(摘自笔者文章《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发表在《学术权力与民主----长江〈读书〉奖”论争备忘》,第361-364页,鹭江出版社,2000年8月版)
下面是笔者所写的有关博士生导师遴选问题的部分文章目录:
《博导考博可嘉》,2001年4月16日《北京日报》第15版《理论周刊》《学界现象》中“从杨义个案看博导考博”中的三人谈的一篇
《考博应当鼓励,“博导热”需要降温?》,《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7期,第59-63页
《博导考博“越出常规”的疑问?》,学术交流网(2003年2月26日)
《关于“博士生导师”头衔的申明》(1999年3月4日),学术交流网(2004年2月2日)
《“博导”为什么一定是教授?》,学术交流网(2004年9月13日)
《博导不是高教授一等的特殊职称——小议“北大:副教授也能带博士”》,学术交流网(2005年6月17日)
《围绕教授和博导的折腾——从教授要有博士学位到副教授可当博导》,学术交流网(2005年6月19日)
《教授考博和博导机制——再谈围绕教授和博导的折腾》,学术交流网(2005年6月21日)
《评高校教授聘任中的唯学历倾向——兼谈博导称谓的误导性》,《人文论坛》第三辑(Vol.2,2006),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134-145页
《再谈博士后是我国的最高学历吗?》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6月18日
《何为“获博士后”?》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6月29日
《再谈博导不是高教授一等的特殊职称》,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7月1日)
《67岁李肇星还招收首个博士生意味着什么?》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11月7日)
《“百家讲坛”“请的大部分人都是博导”吗?》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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