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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死刑,药家鑫会是雨后春笋--科学网

已有 3372 次阅读 2011-5-8 21:34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和谐社会, 药家鑫, 受害人, 福州市, 雨后春笋

    5月7日下午6点30分,福州市仓山区一非机动车道上一正在玩耍的6岁女孩正在被一辆小汽车碾在车轮下,伺机下车看了一眼,然后上车后倒车将女孩再次碾压,女孩不治身亡。这是在药家鑫案还没有最终结果前发生的又一起恶性事故,而在2010年12月的重庆也发生了类似药家鑫案的事故,一个21岁的年轻人田某撞到一个女乞丐后,驾车逃逸,一个小时后再次驾车过来,将受害人碾压致死。
      如果药家鑫案不能给社会一个明确正确的信号,此类事件会急遽发酵,千万个药家鑫会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正如暴力拆迁得不到有效制裁,结果整个中国到处出现因拆迁导致的伤亡事件,依法严惩不端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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