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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明哲学私教六】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与焦点解决的对话

已有 1347 次阅读 2018-9-27 14:32 |个人分类:焦点解决理论|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高德明, 焦点解决, 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 私人语言论证

 

             跟随高德明老师享受哲学私教            

私人语言论证第六讲:第四种解释

--- 爱语语言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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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视频人物说明:


李眈,早期跟随高老师学习传统文化,北京大学哲学博士(西方哲学)。2016年应高老师邀请,用九天的时间来交流讲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同时视频中还有高老师从焦点解决视角的分析和两个人精彩的讨论。这是高老师的私教内容,我们现在有机会学习了。


高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佛教研究中心净土思想项目负责人,焦点解决实践导师。


注意:本系列文章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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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

第六讲:第四种解释  (私人语言论证视频0003.mts-0005.mts


所以到最后有一个我唯一觉得说挺有说服力,也挺概括了维特根斯坦整个的私人语言好多段。


我用的前三个解释,刚刚是我老用的查尔斯的这个解释,属于挺好的一个概括,但我很奇怪他为什么就不把第四解释给放进来。我能觉出来他肯定是因为他第四解释和他总结出来的第三解释差不多,但其实很不一样。第四解释是研究整个私人语言问题最好的学者Candlish做出来的,那篇私人语言也是他给写的。Stewart Candlish写的《Wittgensteins Privatsprachenargumentation》,这是德国用来给研究生准备的《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读本》。也就是原书的每一章,由每一个部分最好的学者,做的这章的一个阐释。然后居然花了很大力气,把这个Candlish的解释从英文给译成了德文,要花那么大的工夫。


但是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来说,维特根斯坦是拿德文写作,但是维特根斯坦所有的最顶级的学者,没有一个人是德国人,都是英美的。而且到最后给他翻译这个的,翻译这一篇从英文到德文的人,就是英文版里目前最标准的哲学研究的译者、新的译者,还是一个德国人,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学者,但是居然他要把他的东西从英文译成德文。然后他这个第四解释,刚好我管它叫第四解释了,刚好它1996年大概提出来,然后现在有个2014版,我看了一下18年间只有一些的变化。我很佩服他18年之后,还要再修改它。


首先根据Candlish的解释,我很喜欢他给的这个阐述。首先讲一下私人语言问题,还有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为什么如此重要。


高老师:这个是起点。


第一个是因为从整个哲学研究里面,他所在的位置来看,他是从243节开始。100多节到241节都是维特根斯坦在说统驭我们语言的这些规格,还有让我们的交流成为可能的东西,就是我们人的行为。我们人的行为关键就在于说,我们互相对着,我们人对着人,还有我们人在一般的情形下好多反应是相同的,或者说好多反应是所谓的共同的生活形式。


就是由于人类正常反应,在正常含量里面的这种一致性,造成我们可以训练孩子看东西的方式。比如说指给他什么东西,然后让他就去看,然后下一次又指,他就又会知道指这个行为是怎么回事,他知道应该转头、应该怎么样。就是由于这种反应的一致性,然后其实很大程度的区分人和其它东西。因为一只猫,当然现在实验也都证明了,一个猫你要想训练它说这个,你靠指来训练猫对于指的反应,是很难训练出来规则性的,看到你指,它会每一次都蛮不一样。


所以,其实私人语言承担的一大功能,反驳私人语言承担的一大功能,就是要显示说不仅仅是我们都有的这些语言,而且是我们都在用的语言,直接是语言的可能性,还有这个概念的形成,全部都要依靠这种我们反应上的一致性。我们反应上的一致性,或者叫做符合性。整个语言还有任何词概念的形成,到最后都要依靠这个。


等于说还是有某种,这时候就不能说是社区性,因为社区性就有一大问题就是在于社区定出来规格,那么到最后社区那个规格又是依靠什么标准、什么权威,来确定说这个社区那些规格,它们等于是真算规格、真算对的用法。所以最好不叫社区规格,而是叫我们本来就有的这种一致性,不管这个一致性从何而来。


然后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我们人特别容易,西方人和东方人都容易,但是刚好从两个方向,人特容易把两个东西给变成说,形而上学里面的绝对的那个东西。形而上学里面觉得特别崇高的,有崇高地位的那个东西。第一个就是理论家和哲学家门。


理论家门和哲学家门要么就是容易被数字去吸引,要不就是容易被这个感觉、感受给去吸引,然后把它们给做成说明的绝对化的东西。也就是说都是把它们看成是那种自己就能够,自己就靠自己的性质,把它(绝对化的东西)和其它东西区分开。而且只要是,比如说以前人都认为,我们想到数字,或者我们有感觉,这个东西就强加给了我们,它到底是什么样子,还有它里面有的规律。


数字,比如说柏拉图传统一向会认为,柏拉图传统其实最喜欢讲几何,但是数字也一样,一下就会认为说,1、2这些东西,它比日常的东西要崇高太多了。因为它里面的法则,完全太明晰了,而且你在日常里面找不着这个东西。你在日常里面比如说你找不着一个点,你在日常里面没有办法找到真正的1,但是所有好像日常的东西都要依靠它们来被认知这种想法。


另外一个就是感觉,感觉也是一样的,我们觉得说有一个觉受、有一个感觉,它就是如此的特定,它自然的就和其它的感觉就给区分开,自然的也和外部有的这些东西就给区分开。而且它直接就施加给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命名它们的方式,因为它们是所谓的清楚明白。它们是典型的清楚明白的两行。笛卡儿喜欢讲的什么东西才能够免于怀疑,这个东西它必须清楚明白。


在人类精神的一端,就是理念是最清楚明白的,为什么?因为我们一般会认为说,它几乎就是人给造出来的,它可不是清楚明白,我们自己搁进去的东西,我当然清楚明白了。数、几何这些物体非常清楚明白。三角它就是180度等等,当然数字1+1=2,这都是原来柏拉图主义非常爱用的一个东西,1+1=2不决定于我怎么被培训的,我如果被训练成了1+1=1的话,那只能说我受到的训练很糟糕。1+1本身就等于2,这个是强加给我们,只要是我有一个清楚的对于1的意识,对于1的这个认识,我就一定会得出来这个结果,这是柏拉图主义。当然维特根斯坦会认为说,1+1=2,很大程度上要决定于我受的训练。


另外所以真正清楚明白的关键,一方面是这种理性的极致,就是数字这一类的东西,完全被规格所统一。另外一方面就是我们自己的感受,我们自己的这种感受和感觉,因为他们有什么所指的话,他们也就是在我的内心,他们和外面就不相干。我能够觉得他们,我就穷尽了它的一切性质,它和外部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外部的东西是我看它这样,它都可以给我以惊奇,它可以否认我之前对它的设想或者期望,感受直接就施加给我。我能够觉出来什么,那它就有那些东西,所以是一个绝对体。没有办法怀疑,没有办法去怀疑感受。

宗教里面最明显的,维特根斯坦很喜欢我们讲的前一阵詹姆斯(威廉·詹姆斯, William James),他有一本名著,他不光是个很厉害的心理学家,很有创建的哲学家,他还做了第一个宗教心理学的研究,那本名著已经有一百年了,叫《宗教经验之种种》。他那时候用的大部分是基督教里面的宗教体的一些技术,他里面就发现说,宗教体验是真正到最后,它是直接就通过感受和感触。如果按他们这些获得宗教体验、神秘体验的人去说的话,他们直接就通过感受和感触,可以驳倒任何的一教徒,或者什么对于他们所见东西、所感受到东西的不同的意见。


因为它们(宗教体验)就是一个你没有觉出来那个东西,我特别特别清楚的觉出来了,上帝就在那,而且我看不见他,但是我能觉出来,特别确定就是那个感触,没有任何的主题化的判断,或者什么东西能够驳倒。这就是典型的形而上学化的感受,但是这个其实通过宗教经验里面的感受的这种崇高化,它很有可能是真的经验,稍微说一下。


而且还不止一次,数字与感觉之间的这种平行线。比如说对于训练和因果,维特根斯坦就认为,我们经常是容易有混淆。比如说对于数字来说,我们特别容易说,比如说y=2x的时候,我们对于一个词的使用,非常的混淆。一个是说,我们经常说y的值被x决定它这种情况下,x取一个值取2,y就是4,它取4它就是8,这样y被x决定。还有另外一个我们觉得说,是由于我受了这些代数训练,所以我才认为说,x等于2的时候,y就等于4,这是由于训练出现的一个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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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比较于比如说受了其它训练,比如猴子或者是大猩猩,可能它们也可以受这种数字训练,通过香蕉等等。它们可能就会认为说,这个东西可以产生出来两个值,可以又等于4,x取2的时候y又等于4又等于8。当然会说不要问我为什么。所以维特根斯坦这时候就认为说,这时候我们讲确定或者决定的时候,在数学里面都出现这种,一个是数学意义的决定,一个是因果意义的确定。而这种两个确定给混淆在一起,就是引起我们认为一个实际上适合的那么一个计算结果,是一个数学式子不可避免的,就引起我们这样做。一个数学式子它既然这样表达了,它就不可避免的引起我们这样去得出来某个结果,这是完全确定化的。


这时候就产生了这种混淆,把一个因果上的一件事,我们其实是由于训练,得出来某一个结果。然后我们之后说有2它就有4,为什么这个结果是对的,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只接受了一种阐释,对于这个式子在训练当中,就是只有这样算,才算是它的唯一正确的一个阐释,不能把它按克里普克的那种东西去算。我们受了这种训练,然后我们就混淆了这里面的训练出现的因果和这个式子本身的那种决定意义,这个式子在数学意义上,它的确是x取一个值,y就取多少多少。但这个是另外一件事,这件事对的原因不是在于说我训练出来,它在数学里面那么算出来的原因,那是属于数学的理性空间里面给出的原因,不是属于训练的结果。


但是我们就容易混淆说,由于它是这种形式,所以它就逼着我只能有一个结果是对的。好像所有的人都要从式子本身的是什么形式上去走,这是数字里面引起的混淆。而这一点在感觉里面,也是有这种情形,我们也是觉得说这种自我传达的。感受是自我传达的,也就是比较说痒,好像就是我直接的完完全全的感受到它。而我一旦给这个感受一个名字,对于这个名字接下来它的用法,就已经被确定了,就已经被这个感受的内容本身确定了,然后这个感受的内容就是我觉得的那个感受是什么样。我们就容易会这样认为,和数学那里面一样,感受内容决定了,这个感受你去命名它之后那个词的用法。


当然维特根斯坦会讲说,这个不是这么回事。这个痒,如果说痒是形而上学上的绝对体,把它的这种身份,或者痒是什么样,痒到底是什么样,痒的用法或者说,他就把它的这个东西强加于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这种共同背景,我们所有的语言游戏里面,或者所有由规格统摄的游戏里面都需要的这种共同背景,这个规格就一直在。我们看到基本上说,我遇见一个新东西,这个东西是不是之前那个,这已经属于一个规格。


只要是这个规格,它就需要涉及到公共的、公有的我们的反应。所以在这种情景下,痒的这个本质,就是直接在我第一次命名它的一个心理的那个活动里面,直接就显露给我。这种心理活动,或者心理动作,罗素给了它一个名字叫亲知,亲切的认识,亲切的知识,它用的词是表示熟人与熟人之间认识的那个词。就像汉语里面我们说,我认识他,你认识他到哪个程度?你是就听说过他,你见过他,跟他聊过,你还是跟他是发小等等。英语里面刚刚好有这个区分,一个是说我们是老相识,另外一个是我知道他,我听过他,或者说我们是点头之交,我这种区分两个词。


罗素又认为说,所有到最后的那个知识,到最后是要落脚于亲知上,最后的一层不可怀疑的、最绝对的知识就是亲知,就是我对我自己感受的直接的感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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