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一下,不是国家社科基金的后期资助项目,目前我对社科基金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还保留一丝希望。
今天(2012年1月12日)收到2010年申报某国家级出版基金的同行评审意见(邮戳显示寄信日期是2012年1月9日),没批准预料之中,因为当初报的时候出版社的朋友就告诉我,这个基金非常难申请,你最好整几个院士的推荐信。我无名小卒一个,哪里整院士推荐信去啊。抱着对该基金的无比景仰,交了申请书,重在参与嘛。可是今天收到同行评议意见,被某些评审专家的意见雷到了。
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提法。在环境和环境管理领域通常说“水污染控制”。亲爱的同行,大牛评委,或者你那不争气的学生,你知道中国有一部法叫做《水污染防治法》吗?难道这个不是在环境领域适用的?不是在环境管理领域适用的?
好吧,我可以原谅你,因为你可能是搞工程的,你真不知道防治等于预防加治理,你怕污染都被防住了你就再也骗不到国家的钱了。但是,我不能原谅你连中国话都不会说啊!请看下面评语:
“…一书针对…,提出了一些观点,也比较系统,还是有一定其中一些观点还是有特色和应用价值的,…”。拜托,敬业点行吗,把复制的内容粘贴到对的地方。
未获批准一点都不难过,学术上观点不同也无所谓,况且另外两个评委都给了正面的意见,其中有一个还给了“优秀”二字。 但是这位老兄的这两句话给我的感觉跟当年看《神雕侠侣》,看到小龙女被那猥琐道士给玷污后的感觉一样,不吐不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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