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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中医科学性(三)

已有 1896 次阅读 2018-8-31 05:45 |个人分类:思考中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中医学, 逻辑学, 概念, 命名

4  中医学的逻辑问题

前已述及,新造“科学”概念与我苦苦思索中医学相关,那么“中医学是什么”应在思考中。个人认为:中医学是拥有自然哲学思维模式的中医人所创造的文化载体。从这个概念,可以了解笔者对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观念是否应该纳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初步想法。

中医学诞生于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那个时代也是中华文明从诞生到长足进步的一个灿烂辉煌的时期。掀起那个时代文明进步的巨大动力,就是自然哲学的思维模式,从而创造了从主体到客体突飞猛进的奇迹。但是,那个时代毕竟是现代科学的前夜,科学精神的诞生与成长就是逐渐克服自然哲学思维模式局限性的序章。

4.1  逻辑学发展历程

什么是逻辑?什么是逻辑学?简而言之,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而逻辑学则是研究思维规律和规则的学问。所以,它是现代科学产生的重要前提。

逻辑性是一门古老的学问。12世纪到13世纪中期是逻辑学发展的“继承与消化时期”它是大学从萌芽走向成熟,同时出现逻辑学开创性发展的一个阶段13世纪中期以后,大学逻辑学的发展渐渐进入辉煌时期,并在14世纪达到了顶峰。杰出的逻辑学家大量涌现,“现代逻辑”获得长足发展,开始对哲学、自然科学产生深远影响。近代数理逻辑的出现引起了学术界的连锁反应,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奥卡姆。他将逻辑学中的指代理论运用到哲学上,对共相和殊相进行分析,强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论的观点,并发展出俗称为“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即“如无必要,勿增其实”。这种方法被称为“现代方法”viamoderna),与之相区别的是“古代方法”viaan-tiqua)。“现代方法”认为,构成论证基础的原则来自经验归纳,凡是超过经验的知识都属于信仰问题,不可证明,经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只是或然性的。“现代方法”更重视经验的世界和世俗的世界,这在政治上是对教皇权威的挑战,在学术上是对经院方法脱离现实的纠正,成为近代实验精神的先导。正如丹皮尔所言,“由于唯名论的复活,人们就对直接感官知觉的对象重视起来,这种精神打破了人们对抽象观念的信仰,因而最后也就促进了直接的观察与试验,促进了归纳研究。”

4.2  概念与命名

4.2.1  发生学考察

大自然各种事物的命名人类文明诞生的标志表达出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的密切关联但是早期的智者急于求成,他们匆忙地为了“名正而言顺”,借助当时的各种思维工具陆陆续续地给出了很多相互重复、相互冲突的命名,正如易经所云名为万物之始,万物始于无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事实上,人类不可能先掌握命名规则再开始给万物世界命名,而只能等待命名出现混乱状态的时候,才能总结经验制定命名规则。

日本著名逻辑学家末木刚博指出,中国的逻辑是以正名论为中心的。“所谓正名,即辨正名称、名份”(《辞海》)。这一观点最先由孔子所倡导,他鉴于当时社会变动所引起的名存实亡、名实不符的现象,提出了“必也正名乎”的主张,随之引起了名实问题亦即名称(或概念)与实际事物关系问题的长期争论。尽管各自根据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去解释和论证,但要求“名实相副”的目标却是一致的。然而,正名逻辑却没有考察要实现“名实相副”的重要工具——定义和定义规则。

显然,逻辑学里的概念是包含定义规则的“命名”,代表的是思维的基本单位。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基本特征。内涵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通过定义规则来阐明;外延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二者存在反比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

定义,亦称界说,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形式逻辑的定义方法是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之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因而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概念=属+种差。定义的规则有:①应相称:即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②不应循环;③一般不是否定判断;④应清楚确切。由于缺乏形式逻辑的规范,中医学基本概念(命名)的名实问题,至今仍未得圆满解决。

中医学概念的确定方法(或命名形式)大约有:

1)举实: 通过考核,为实际事物给出一个名称,即“以名举实”,或“取实予名”。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方法,正如《荀子·正名》所云:“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2)移植:从其它学问中直接搬来一部分概念运用于医学之中。类似于《墨子˙小取》中“援”和“侔”的认识论方法。中医学理论体系与中国古代科学同根共壤,它们融合在自然哲学的母体之中,又各自吸收着彼此的养分。自然哲学曾两次大规模涌入中医学体系,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导致了中医理论框架的建构和形成;第二次是宋明理学,促进了中医学派的争鸣和理论创新。从阴阳、五行、精气学说,到道家、儒家、佛家经义,概念的移植是其施加影响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局限,传统中医学缺乏基础研究,其生理、病理、药理学说只能借助于推测和猜想,自然哲学正提供了这样一种方便,其思辨性性概念大量涌入,使中医学理论得以顺利早产并快速扩张。

3)嫁接:将两种不同的概念结合在一起,获得新的含义,例如心火、脾气、肾精、肝阴、虚火、痰湿、肺燥、阳黄、阴火、肝木等等。其特点主要是将一些实体概念与抽象的哲学概念进行嫁接,如脏腑组织与精、气、阴、阳、五行以及六淫、虚实等相结合。这些概念似实而虚,若有若无,带有明显虚构和假设的性质,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缺乏可检验性。

4)类推:将某种概念推衍其外延,形成其子概念体系。如“气”的子概念有营气、卫气、宗气、元气、大气、谷气、清气、浊气、正气、邪气、湿气、痰气、水气、脏气、腑气、经气、真气、气滞、气郁、气结、气陷、气阻等等。而且,广义的“气”既是物质,又是功能,二者变动不居。

4.2.3  逻辑学分析

现代科学概念有三大特征,即可确定性、可检验性和可淘汰性。中医学基本概念是否也具有这三大特征呢?

1)可确定性:指科学概念应该反映事物的本质,并明确地规定其涵义。现代物理学家波恩说过:“我建议用‘可确定性’来表达科学思维的基本法则。一个概念,不管是否可以应用于特殊情形,只要它是可确定的就使用它。”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明确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才能使科学概念具有可操作性。所谓概念的可操作性,是指概念的意义等同于一套相应的操作解释,例如“肿瘤”、“休克”、“心肌梗塞”、“炎症”等等,都可以通过某些操作结论来作出本体的解释。而医学史上的许多思辨性概念,如“灵气”、“奴斯”、“活力”、“动物热”等,由于最终无法由操作找到本体论的解释而逐渐被淘汰。从中医学基本理论中可以看出,大量生理、病理、药理学概念没有明确的能反映本质特征的内涵,并无法找到操作性解释。显而易见,以寻找客观指标为中心的证本质研究、脏腑本质研究,实质上是试图为传统概念确定其操作性解释,这就为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首先,既然传统概念已经明确地反映了其本质涵义,那为什么还要通过操作手段去寻找已有本质涵义的“本质”(本体论解释)呢?因为实际上,所有的病机以及证候名称只是一组疾病表象的代称,而并非其本体反映。其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的一些概念,象肾阳虚、脾气虚、心气虚、肝郁、瘀血、阴阳、寒热等等,看起来似乎为它们找到了操作性解释,实际上却牵强附会。因为事实上,传统概念原本没有这样一些“附加条件”,它并不以操作性原则为定义标准。故尔,血液流变学异常可以见于多种非瘀血证的病变,环核苷酸、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改变等并不能确定为阴阳的特异性指标。

(2)可检验性:指从科学概念所蕴含的意义出发,加上其它辅助条件,就可以导出可由实验直接或间接来加以检验的命题。爱因斯坦认为:“物理学中没有任何概念是先验的必然的,或者是先验的正确的。唯一地决定一个概念‘生存权’的,是它同物理事件(实验)是否有清晰的和单一而无歧义的联系。”科学概念的可检验性是与其可确定性紧密相关的。西医病理学概念“肿瘤”、“休克”、“心肌梗塞”、“炎症”等等,可以通过操作来确定,也就可以通过操作来重现和检验。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大多数中医学基本概念就无法检验。例如湿热,究竟是一种致病物质还是一种气象因子呢?湿热通过什么途径,怎样进入人体,又是如何熏蒸肝胆的呢?这种邪气无法捕捉和检测,只属于思辩和虚构,一旦操作起来而把握的东西就变为其它而非“湿热”了。

(3)可淘汰性:指科学概念不是静止和僵化的形态,它的内涵和外延都可能随着科学认识和观测手段的发展而变化,甚至被淘汰。这种变动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赋予新的涵义;一种是废弃原来的概念,引入新的概念。科学概念的可淘汰性也是由上述两个特征所决定的,它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多数中医学概念无法操作,缺乏可确定性和检验性,也就失去了修正和淘汰旧概念、创新和完善新概念的重要方式,形成了“名存实亡”、“名实不副”的混杂局面。正如尹文所云,“万名俱列,不以形应则乖”,中医学各种概念内涵不清,分类不明,以致于后世医家不得不进行大量的传、注、笺、疏,通过训诂而求字义,结果张氏说张,李氏说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例如《伤寒论》的“六经”,由于作者没有做出操作性解释,后人有认为是经络,有认为是部位,有认为是阶段,有认为是脏腑,有认为是气化,又无法用实验来决定它的“生存权”,也就不能进行概念的修正和更新了。

4.2.3  动力学研究

1)正名逻辑维护了传统中医学的稳态结构:“正名求实”或“循名责实”是正名逻辑的主要目标,因为古代先圣“取实予名”之后,并未对所命之名作严格的定义,而是随文衍义,以意附文,后代学者就要遵循这个名去寻找它的原始涵义。本来从字面上看,“求实”和“责实”都非常可取,但由于崇古尊经的传统观念,加上一个“正名”和“循名”,就成了固守先圣所定的“名”,去附会与此相应的形或实,而不是从实际出发,去反思称谓某“形”之“名”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唯一性如何。这样一来,传统中医学体系的稳定性就大大加强了。因为后代医家的主要工作就是循先圣所定之“名”,求符合之“实”,即使争论不休,也以独有心得的诠释和灵活运用为自豪,“贵能超乎规矩之外,不高规矩之中”(陈修园《医法长沙》),根本不敢思考先圣之“名”、祖宗之“规”会有什么差失。因此,中医学的概念体系或逻辑大厦从一诞生开始,就牢不可摧,能够一脉相承,延绵至今。

2)描述性定义阻碍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追求:“以名举实”和“取实予名”的要害是为事物给出一个即可,而不在于这个名是否反映了该事物的本质特征。因即可以称它为描述性定义而非实质性定义,描述性定义的消极影响在于,逐渐培养人们并非一定要关心事物本质(或本体)的思维取向。例如,引起外感病的“六淫”概念,经典著作已经规定了它的权威定义,是指超常的“六气”,因而谁也不会再去关心它们的本体是什么,又是如何从体外进入体内,怎样引起疾病表现的?尽管当时和现在都无法进行研究,但更遗憾的是人们根本没有这种想法。在中西医结合研究的时候,人们常常把“火”与“炎症”拉到一起类比,好象二者所指有同有异,但从概念看,二者又具有本质差异。“炎症”的内涵有其本体解释和操作性说明,“火”的概念就大不一样,它移植到中医学后,只有一个不确定的描述性定义,可以是正气,如“少火”、“命门之火”;可以是邪气,如“火毒”、“阴火”;可以是脏腑功能失调,如“肝火”、“胃火”、“心火”等等。

3)流动性概念导致了训诂之学的兴旺发达:或许,中医学概念的辩证逻辑特征与命名者的主观随意性有一定关联。这种随意性表现在命名时缺乏必要的约束和规则,运用时又随文衍义,附意于文,因而成就了其“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流动性特征。由于它本身没有明确的定义和一贯性解释,就给后人带来了理解上的困难,从而不得不花大气力来建立一门训诂之学。

4.3  分类与划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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