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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在博文中讲到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当主持人说在法庭上的药家鑫“看上去很天真很学生气而不像是一个杀人犯的样子”时,孔教授怒不可遏:“天真?哪里天真!杀人犯还要长在脸上么?……真正天真的是你。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你不懂。一看就知道是罪该万死的人。杀人犯长的都这样……这是典型的坏学生。你看人要看气质,你不要看什么肤色啊、五官啊,要看气质。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药家鑫的名字,就是杀人犯—三个‘金’摞在一起,三把刀,是吧?这个人他就是一个杀人犯—从心理学上来讲,从文化上来讲。”
而且,对于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自首情节,孔教授这样评论:“……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过了一定的界限,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看他可怜,他都是策划好的。看到要判死刑,作最后一搏。装出可怜的样子,跪下磕头啊。你想,当时他是多么凶残。这个老百姓啊,为什么老被人家欺负,被人家杀?就是健忘。”
最后,贺卫方指出:孔庆东虽然充满了对于杀人者的义愤,但他的话语不仅经常自相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他对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但是可否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我们知道,贺卫方是一直主张无条件彻底废除死刑的,这是是法律的仁慈性(人性光芒)的所在,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过去提到法律和法制,常常想到的是它的严酷无情,但是从过去的“满门抄斩”、“诛连九族”到现在的“废除死刑”,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人性的慈爱在逐渐成长。因为法律不仅仅是“有怨抱怨,有仇报仇”,而更加重要的是“扬善惩恶”,甚至有时候是“以德报怨”。只有这样,才会产生教育人民的功能,才会逐渐培养出人类的友爱与仁慈,并逐渐铲除恶的事物、恶的观念及其滋生的土壤。
当然,要达到那样一种境界,人类要作出的努力还很大,要走的路还很远。我想,首先是法律的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公正性的前提又是司法的独立性与神圣性。只要我们还想进步,这些都是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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