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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指点专家的文章不是我写的

已有 4487 次阅读 2010-1-12 12:59 |个人分类:校园内外|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卫按】关于曹操墓真伪的争论似乎已经告一段落,前些天我也偶尔关注,总的来说是赞成考古成果持肯定态度的。日前有友人计君曾为此撰文,批驳某专家的观点。计君早年在大学做姜亮夫先生的助手,于文字训诂颇有研究,后来不堪寂寞弃学他就,供职于媒体。友人长我几岁,但比我更加意气风发,闻我说科网多专家,嘱我为转此文,其观点完全是他自己的,我不敢掠美。
 
 为专家黄震云指点一二
 
    中国政法大学不算是一所差学校,黄震云先生能在其中教书,而且还有不少关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著述,也算是值得尊敬的读书人。非唯如此,黄先生1月6日下午,还“应凤凰卫视的邀请,和北京大学的王迅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满仓先生以及凤凰卫视周刊的倪方六先生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参加安阳西陵墓穴考古的唐先生等六人就曹操墓发现的真假进行了讨论”,真是仰之弥高啊!可是我说黄先生,你怎么居然在这么“充满学术气氛”的“应邀讨论”中说“常所用三字加上不符合汉语规范”呢?专家怎么成了连基本的古汉语知识都不具备的无畏的无知者了呢?别生气,我且指点你一二:“常所用”就是“日常使用的”、“平常使用的”,是个古汉语词组。引几个铁证:《三国志吴书十》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权(指孙权)把其(指周泰)臂,因流涕交连,字之曰:‘卿为孤兄弟战如熊虎,不惜躯命,被创数十,肤如刻画,孤亦何心,不待卿以骨肉之恩,委卿以兵马之重乎?......’即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江表传》已轶,为西晋人虞溥所著,离曹操年代不远。跨越东晋至南北朝期间,离曹操去世仅150多年后出生的裴松之以《江表传》所记载的同一件事来印证《三国志吴书十》关于周泰的事迹。“即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是孙权为感谢和嘉勉周泰而下令将自己日常所用的御用头巾和青色绢制伞盖赏赐给他,以示亲密。此用法与曹操高陵出土石牌、石枕所载铭文“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一致。再如东晋王隐《晋书·朱伺传》:“朱伺拒曾贼于河南,常所用弓,忽禁不发。”南朝沈约《宋书·萧思话传》:“萧思话初在青州,常所用铜斗,覆在药厨下。”可见“常所用”一词的使用在当时是很正常的。再早一点的如战国末年《吕氏春秋·贵直论第三·壅塞》:“齐宣王好射,说(悦)人之谓己能用强弓也。其尝(常)所用不过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试引之,中关而止。皆曰:‘此不下九石,非王其孰能用是?’宣王之情,所用不过三石,而终身自以为用九石,岂不悲哉!”说的是齐宣王日常使用的弓其硬度不过三石(dan去声),底下人为取悦于他而骗他有九石。此外,后代辑录古书特别是辑录魏晋间古书编辑而成的一些书中还有不少例句可供佐证,这里就不再赘述 从文言文语法角度考虑,“常所用”是毫无问题的。“常”就是平常、日常。“所”是一种特别的指示代词,通常用在及物动词前面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字指代的一般是行为的对象。“所用”就是“用的”,“所说”就是“说的”,“所爱”就是“爱的”,不一而足。已故吕淑湘先生所著《文言虚字》、王力先生《古代汉语》上册第一分册均有详细论述。如果以为此词组用法不合古人语言习惯,并据此怀疑曹操墓出土文物的真实性,则不免贻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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