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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曲解的概念“可证伪性”

已有 8940 次阅读 2011-5-31 17:43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在波普尔的《猜想与反驳》一书中,作为一种科学哲学思想,论述了:“可证伪性”作为检验一个理论是否为科学理论的标准之一。这个概念被很多人曲解。

 

       其基本思想是,“可证实性”并不能排它的保证理论是科学的,如果做出了错误的理解,所谓的“可证实性”只不过是表象层次的。而不是本质层次的。

       因而,他认为:如果能由科学理论本身构造一个反驳该理论的实验,而且该实验结果能直接推翻该理论,则该理论就具备“可证伪性”。

       如牛顿加速力方程,每个量:力,速度,加速度都是可测量量,因而,它具备“可证伪性”条件:如果在某种惯性时空中,独立实测的这三个量并不满足牛顿加速力方程,则该理论就被证明为假(在所选择的惯性时空中)。

       这样,牛顿力学具备“可证伪性”。在没有被证伪以前(也就是说没有人能完成该证伪实验前),牛顿力学是科学的理论。因为到目前为止,在低速运动下没有得到不满足牛顿加速力方程的实验结果,因而牛顿力学是科学的理论。

 

进一步的例子,狭义相对论的核心要点在于,电磁场满足Lorentz变换,这是光速不变的直接结果。

在一个运动物体上测量其周边电磁场,同时,在一个地面固定系也测量该物体周边的电磁场,这样,如果所测得的两套电磁场量不满足Lorentz变换,就可以直接证伪狭义相对论。因而,狭义相对论具备“可证伪性”。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不满足Lorentz变换的运体电磁场实验结果,因而,狭义相对论为真。是科学理论。

 

换句话说:由一个科学理论得到的推论,如果针对该推论可以安排一个现实的(可做成的)实验,而该实验结果能否定该推论的正确性,该理论就被证伪。

“可证伪性”的前提条件是:实验的可实现性。

 

如果所构想的实验的没有可实现性,或者是依据该理论无法构造出一个可实现的实验,而且该实验能直接检验理论给出的推论或其本身,则该理论无法被证伪。也就是不具备“可证伪性”。这样的理论就不是科学理论。

 

在波普尔的《猜想与反驳》一书中强调的是:用“可证伪性”去构造一个关键性实验(“证伪性实验”)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为证明该理论正确的“证明性实验”。

换句话说:无数个“证明性实验”的威力抵不过一个“证伪性实验”的威力。

 

这一思想对现代科学有很大的影响。

 

但是,在我国很多人没有搞明白“可证伪性”的含义,误认为是:只要有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该理论为伪。因而,投入大量精力去找这样的反例。

或者提出一套理论,用“证明性实验”来证明自身的理论是对的。

 

这两种行为是典型的:曲解 “可证伪性”。

 

而不了解“可证伪性”的重要性的研究人员则不断的增大“证明性实验”的数量,妄图以此:“数量取胜”的法宝来证明自身的理论。

 

而“数量取胜”法宝的一个典型表现是:引用率(或采用率)。那么多人都这样做的,因而是科学的。

 

波普尔的《猜想与反驳》针对的是:科学理论的确是有很高的引用率(或采用率)。但是,引用率(或采用率)高本身并不能证明理论是科学的。

判断科学性的标准恰恰是:“可证伪性”,和“证伪性实验”。

 

因而,波普尔认为,如果一个所谓的科学理论根本上就不具备“可证伪性”(无法安排“证伪性实验”),那它就已经是被排除在科学理论的范畴之外了(而无论它声称有多少“证明性实验”)。

 

把握好波普尔的《猜想与反驳》中的思想要点,就有可能在现代科学的海洋中不被似是而非的各种学说淹没,而始终走在科学的道路上。

对于搞创新性研究工作而言,这是很重要的哲学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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