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远行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baidawei

博文

启蒙时代和美国的立国之初 (六):神来之笔

已有 3351 次阅读 2012-6-30 07:51 |个人分类:历史哲学|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富兰克林, 休谟, 斯密

休谟重病的时候,在大西洋的另一边独立战争正式开始了。一七七六年的六月,大陆议会指定杰弗逊,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以及其他两个人组成了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杰弗逊为领头人。


虽说杰弗逊的文笔好在当时已经有了一些名声,可是由一个三十三岁的年轻人来牵头,七十岁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和年长资深的亚当斯协助,说明人们当时对这个委员会的重识有多么的不够。富兰克林和亚当斯都觉得他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有想到日后这个文件会变得如此之重要。实际上几年之后,亚当斯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这让他一直无法释怀。


这样杰弗逊就成了独立宣言的执笔者。他在费城富兰克林家一个街口之外的一间二楼的屋子里,写下了这样的话:


“在人类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同另一个民族的政治联系,并按照自然法则和自然上帝的旨意,以独立平等的身份立于世界列国之林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驱使他们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神圣和不可剥夺的(Sacred and undeniable):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初稿写完之后,杰弗逊把它送给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修改和润色。富兰克林只改动了几处。但有一处却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把“神圣和不可剥夺的”这几个字改成了“不言自明”(或译作“不言而喻” ,self-evident)。


这个改变虽然简单却至关重要。前者隐含着神赐和宗教的成份,后者则没有这种意思。“不言而喻”要么是大家公认的真理,即公理,要么就是可以被推导证明出来的结论,比如说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是一百八十度这样“不言而喻”的定理。


杰弗逊也许并无意加入什么宗教的成分,富兰克林的心思也无从而知,然而对于一个国家立国之本的文件来说,这个改变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


那么富兰克林为什么没有把宣言中出现的“上帝”字眼去掉呢?那个字眼不是具有更直接的宗教意义吗?察看英文,在第一段杰弗逊用的就是“Nature’s God”,即“自然的上帝”。富兰克林,休谟,甚至杰弗逊都是所谓的“自然神论者”,他们认为宇宙的秩序也许预示着一种“神”的存在,但这个神并不是基督教里的上帝。


中文译本一般也把“自然上帝”前的“自然”两个字去掉,因为译者不明白它的意义。


病榻中的休谟,并不知道富兰克林的改动。我们也不知道富兰克林是否曾经读过休谟的理论,可是休谟曾经写道:


“所有人类思索和探究的对象都可以归于两类,即观念的联系(relations of ideas) 和实际的事情(matters of fact)。前者如几何代数等科学,可以确定。象“直角三角形弦之方等于两边之方的和。。。。这类命题,我们仅凭思想就可以发现。。。至于第二类,它们的真实性无论如何明确,如太阳明天会出来,反面总是可能的。”


今天,这在哲学上被称为“休谟分岔”,所有的问题,都要在“休谟分岔”这个岔路口分分类。


如果太阳都可能不出来,更何况从未现身的神了。富兰克林不能容忍这样的模糊性,所以他才动了他的神来之笔。他的朋友休谟一定会同意他的改动了。


去前一篇:启蒙时代和美国的立国之初 (五):几近完美

去下一篇:启蒙时代和美国的立国之初 (七):幽默大本



https://m.sciencenet.cn/blog-554077-587353.html

上一篇:启蒙时代和美国的立国之初 (五):几近完美
下一篇:启蒙时代和美国的立国之初 (七):幽默大本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7 21:3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