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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一下西方学者对形式逻辑的反思

已有 3142 次阅读 2013-5-19 20:4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形式逻辑

科学网的某位逻辑玩的不怎么样的教授言必称形式逻辑,实在有些讨厌,形式逻辑确实很重要,但形式逻辑“独霸江湖”的局面早就成为历史了,为什么某位教授就是看不到现实呢?

 

美国的罗伯特•J•克雷切在《大学生逻辑学》一书“致学生”中的一段话说:“学习逻辑不只是一个专门技术问题,也是一个认识问题。鉴于今天许多逻辑著作只着重于它的符号方面,好象此外没有更要紧的东西这一事实,这个问题需要加以强调。存在着一种贬低逻辑在人类普通用途上(在批判性思考、解决问题和揭露谬误中)的价值的倾向。这种对逻辑作为一门特殊的人文学科的意义缺乏敏感,已经弄得许多年轻人对它起了反感。”  在逻辑形式化的热浪中,非形式逻辑的产生和发展是逻辑发展方向的重新界定。逻辑将不仅沿着形式方向,更要沿着非形式方向发展,但两者又互相汲取养料,促使逻辑健康全面地发展。  

 

 

西方对于形式逻辑的反思开始于上个世纪,在此之前西方大多数逻辑学者,包括数理逻辑学家,都承认纯粹的形式逻辑是无法详尽地刻划自然语言论证的全部特征的。这一点可以从形式系统中最重要的两个概念“实质蕴涵”和“有效性”中清楚地看出。

 

虽然许多逻辑学者都曾试图证明并不存在所谓的“实质蕴涵怪论”,或者说“实质蕴涵怪论”一点也不怪,但任何从事过逻辑教学工作的学者,如果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的话,大概不会否认要向学生讲清楚这一点是多么不容易。  
  

众所周知,实质蕴涵的概念会导致一个重要的后果,即假命题蕴涵任何命题,真命题为任何命题所蕴涵。

 

因而,当p为假时,“p?q”和“p?~q”同样为真。应该说,这一结果对于以实质蕴涵关系作为基本逻辑关系的形式系统来说,没有什么值得奇怪之处,因为按照约定,“p?q”的意义本来就是由定义“并非p真而q假”来确定的,但是,如果坚持认为“?”反映的就是日常思维中的“如果……那么……”这样的条件关系,并进而认为由这个符号联结起来的命题公式就等同于日常思维中的假言判断,问题就出来了。  

 

斯特劳逊(P.F.Strawson)早在1952年就指出“如果下雨,比赛将取消”与“如果下雨,比赛不会取消”是互不相容的,同时肯定两者将导致矛盾。其实,即使我们只考虑当一个蕴涵式前后件都为真时的情况,也会发现从自然语言的角度去理解蕴涵式会有困难。

 
当p、q均为真时,“p?q”为真没有问题。但说“如果雪是白的,那么2+2=4”为真,却总显得牵强。事实上,现在已有部分符号逻辑书籍在讲授对命题的符号化时,已不再简单地建议,把具有“如果……那么……”形式的语句符号化为“p?q”,尤其是当原来的语句使用了虚拟语气时。

 

 

显然,任何虚拟句式符号化为蕴涵式后,因为其前件无一例外为假,整个语句永远为真。这无疑会极大地歪曲原来语句的意思。这时,逻辑学家们的建议是把整个语句用一个命题符号来表示。

 


“有效性”对演绎推理来说,是一个核心概念。  
当我们说一个推理的前提均为真时其结论不可能为假,我们就说该推理是一个有效的演绎推理。因此,对于演译推理来说,情形是这样:要么完全正确,要么完全错误。  


 但对许多实际的论证来说,情况却不是那么泾渭分明。例如,要论证“抽烟不好”,我们会列举证据:“抽烟有害身体”,“抽烟容易影响他人并引起其反感”,“抽烟导致不必要的支出”,等等。我们很难说这个论证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显然,这既不是一个有效的演译推理,甚至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归纳或类比推理。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问它是否有效,不仅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在某种意义上,这个问题本身就问得不好。  


但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个论证的结论是获得了其前提的某种程度的支持的。有鉴于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着不可用演绎的有效性概念来衡量的论证实例,有些哲学家甚至提出了“有效性也有程度问题”这样的看法并作了论证。  

 

无论是对“实质蕴涵”,还是对“有效性”概念的质疑,都不是针对形式系统本身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类概念并不能完全地刻划日常思维的特征,因而以这些概念为基础而建立的形式系统不必然地适用于日常的推理和论证也就不足为怪了。
 


非形式逻辑在北美的主要代表之一高威尔(T.Govier)教授,在《论证的分析和评估问题》一书中坦率地指出,虽然现代形式逻辑的严格性与确定性不容置疑,但“这种严格性与确定性是以空洞性为代价而实现的”,“就其本性来说,形式逻辑没有能力来处理日常思维所涉及的这类问题”,“充其量,它也只能适用于自然语言中某些论证,这些论证是在被完全剥夺了其所包含的与解释、内容以及实质性真理相关的所有有趣的问题之后的论证。”

 

可以这么说,非形式逻辑不是某几个学者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日常思维与形式研究方式之间裂痕不断深化的结果。  


事实上,当第一届国际形式逻辑研讨会于1978年在加拿大的温莎大学举行时,北美以及欧洲大陆已经涌现了大量的有关非形式逻辑的读物。  据《非形式逻辑》杂志的主编约翰逊(R.H.Johnson)和布莱尔(J.A.Blair)的统计,当时已经发表的关于非形式逻辑的论文已有67篇,教科书已有29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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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袁海涛 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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