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ic Horse: An Elegant Being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gl6866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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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雷斯·埃文斯 精选

已有 8475 次阅读 2013-7-9 11:47 |个人分类:信息哲学|系统分类:论文交流|关键词:学者| 埃文斯

【按】埃文斯被认为是英国上世纪最有才华的哲学家之一,是牛津大学的“流星”,划过哲学的夜空,为后来的哲学研究开辟许多领域。今年上半年一直在读McDowell的《心灵与世界》(Mind and World)。其中McDowell就埃文斯提出的“非概念论”的思想,提出了所谓的“概念论”。概念论的思想与非概念论形成很有趣的对照,双方各执一词,展开辩论。我对埃文斯的非概念论更感兴趣,所以在读书班上提出自己为非概念论辩护的见解。不过,我并不反对概念论,我是通过信息哲学的角度看待非概念论的。下面就是我摘译的一段关于埃文斯的文章。

 

埃文斯(Gareth Evans1946 – 1980),在牛津大学学院学习哲学、政治和经济学(1964-67),他的导师是斯特劳森(Peter Strawson)。1986年,不到一年就要完成他的学位课程了,此时埃文斯被选为大学学院的研究员。他于1969年开始就职,接替成为牛津形而上学哲学的Waynflete教授的斯特劳森。在1970年代,埃文斯和他在大学学院的同事麦克道威尔(John McDowell)对以下领域的发展起了主要作用:他们吸收了斯特劳森、达米特(Michael Dummett),尤其是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思想后,拓展了真理论导向的语义学的区分概念。他们共同编辑的《真与意义:语义学文集》(Truth and MeaningEssays in Semantics)于1976年出版。那个时期,牛津大学的哲学旨趣在于语言哲学,埃文斯并没同意语言哲学是基础性的因此在哲学解释的顺序上要比心灵哲学优先考虑的观点,因此达米特将其归为分析哲学家的范畴。他的重要贡献在于,对理解心灵观念和他在思想的理论的框架内有关指称,尤其是对个别对象的思想的工作。埃文斯所出版的作品跨越语言哲学、形而上学、心灵哲学和心理学哲学,在1979年,他被选为牛津大学心灵哲学的Wilde Readership(介于Senior Lecture和Professor之间的一个职位,牛津和剑桥大学的特色)。他于1980年去世,享年34岁。他的著作《指称的多样性》(Varieties of Reference)生前没有出版,去世后由麦克道威尔编辑出版(1982)。一部由13篇论文和2篇短文的文集也于1985年问世,2004年另有短文文集编篡出版。

 

名称与所指

 

埃文斯的第一篇论文的题目是“名称的因果论”,他将描述论和因果论这二种有关名称所指的理论做了比较。埃文斯赞同克里普克(1972)对指称的描述论的反驳,他认为描述论在有瑕疵的论证中寻找支持,而这种论证涉及到针对个别对象的思想。在反对对象引导的思想的描述论为理论导向的论证中,埃文斯认为主体可以对处于语境关系中的个别对象进行思考,不可能去对对象独自满足的描述进行刻画。然而,埃文斯也没有接受克里普克所提出的指称的因果论。在克里普克的图景中,名称的所指一开始便建立起来,然后从名称的早期使用者到晚期使用者传递下去。埃文斯对这幅图景提出挑战,强调名称可以随时间改变其指称,更一般地说,他所论证的是仅仅根据因果联系不足以确保指称的可靠性。由于埃文斯既反对描述论又反对克里普克的因果论,他提出的方案是名称的依附(bearer)是言说者与该名称相关联的信息主体主要来源的对象。

 

早期的文章主题大都与名称有关——包括反对对象引导(object-directed)的思想的描述论,反驳因果论无法满足要求,以及诉诸信息的观念等——在《指称的多样性》中都出现过,但现在将历史背景设定在反对弗雷格和罗素上,埃文斯对弗雷格的解读是他承诺这样一个原则,如果名称没有所指,那么包含该名称的语句则没有真值且不表达思想;使用这样的句子的言说者差不多是没说任何事情。这种“无指称,无思想”的原则与弗雷格的名称的语义功能是引入对象的观点相一致,但似乎是排除有意义但无指称的名称的可能性,正是这种可能性弗雷格曾一度明确允许在涵义和指称之间做出区分。埃文斯试图减少这种在站在弗雷格立场上的进行解读的张力,方法是诉诸于弗雷格对表达假装涵义或“愚弄思想”(mock thoughts)将语言虚构和空名进行同化。

 

埃文斯认为许多单称词——尤其是指示词,如“那个球”或“那个花瓶”——与“无指称,无思想”的原则相符,他将其这种表达式称为“罗素式”单称词。根据罗素的思想,他还认为确定描述词,甚至它们表面上看上去是占据了名称的位置,但却不真正指称表达式而是量词表达式;语义上,“F”类型与“某F”和“每个F”相同。罗素式的单称词项(其意义与依靠其所拥有的指称词)与确定描述词(其意义可被其是否有所指而独立把握)之间的比对,对埃文斯有个指称的工作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对象指引的思想

 

尽管《指称的多样性》开头与结尾都是语言哲学(在其最后一章中转向名称的论题和名称使用的实践),中心章节所涉及面向个别对象的思想问题。根据对象指引思想的描述论的观念,有关感知的、记忆的、听到的或认识到的对象,有关占位或当下时间的思想,只是对象的,位置的和时间的,它们独自满足思想者在思想中成型的或采用的描述条件。从物(de re)思想的非传统理论之于地点和时间,则诉诸于暗含在知觉、记忆和验证以及上下文关系因果关系。由于埃文斯反对他也关心的描述论,那么在语言哲学上也是一样,因果论就很难满足要求了。他对所谓的“心灵表征的图画模型”做出特别的批评,因为根据该模型,心灵状态的因果源始便足以决定状态所表征的是哪个对象(正如因果源始足以决定图画是关于哪个对象那样)。

 

罗素原则指导着埃文斯之于对象为指引的思想的理论概括,罗素原则认为要思考个别对象思考者应该知道所讨论的对象是哪一个才行。埃文斯将该原则解释为辨别知识所需要的,即从所有其他事物中将思想对象辨别出来的能力;就对象为指引的思想而言,至少在一开始看起来是需要的,因而罗素原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但是,埃文斯的有关达到该原则方法的例子使它更容易处理:马上知觉到对象、能够识别它、知道区别关于它的事实

 

当思考者满足了对个别对象具有某种辨别知识的罗素原则的要求后,大家就会说该思考者对该对象有了恰当的理念(Idea)。埃文斯对个案尤其感兴趣——主要是关于指示词识别——其中思考者关于某对象的理念依赖于思考者与该对象的之间的信息链接,因此其所采用的理念与思想便是信息激发(information-invoking)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信息链接并非是对该对象的思想有所贡献,因为思考者是沿着“对象(无论它是什么)为这个信息源”形成了描述条件的框架。让对象所指引的思想成为可能的是信息调用本身,而非与信息链接的思想在起作用。

 

作为误操作或幻觉的结果,如果不存在与对象相链接的信息,那么思考者便不会有任何此类信息激发的恰当理念。对问题没有察觉的思考者,可能尝试某种思想然而却根本无法思考任何个别对象。信息激发的思想——主要是指示词思想——是不依赖对象的;因此没有对象,也就没有思想。埃文斯对理解单称词要求信息激发以及对象依赖的个例特别感兴趣。对于此类个案,有可能论证单称词项是罗素式的,其意义依赖于它是否拥有指称对象。

 

描述名

 

尽管《指称的多样性》中罗素式单项词起到了核心作用,埃文斯并未将罗素式单项词的范畴与指称表达式等同起来。在“指称与偶然性”中,他想到了描述名(由其所描述固定的指称的名称)。他举例说“Julius”这个名称有如下规定:让我们用“Julius”指称任何发明拉链的人。从认识上和模态上“Julius”的行为就像“拉链的实际发明人”的明确描述,而埃文斯提出“如果任何人独自发明了拉链,那么Julius就发明了拉链”,从这一例句中可以看出,其真甚至可以在此之前就能知晓,即便是偶然的。埃文斯论证道,由非模态句所表达的思想“Julius是”,与“拉链的发明者是F”所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无论“Julius”指称了任何人都能把握的思想。但他有反对描述名属于语义上明确描述,而且还认为尽管描述名“Julius”不是罗素式的单称词,但它还是一种指称的表达。顺着罗素式的单称词和从明确描述分离出来的思路,他将指称表达的范畴中的描述名进行替代的理由有二个部分。首先,随着引入的规定的明确化,“Julius”的语义贡献由指称关系陈述出来,这一点不亚于罗素式的单称词(“John”指称John)的语义贡献。其次,即便在模态语言的语义理论中,类似于罗素式单称词那样的描述名的语言贡献,也可用没有被可能世界相对化的指称关系来陈述;但一般而言这对明确描述不成立。

 

信息与非概念内容

 

正如埃文斯所使用的那样,信息的观念不是主体相信的观念。他提出我们应把处于信息状态的观念作为原始观念,不应根据信念、判断和推理来解释。因为不用思考或应用概念的动物能够同样可以表征知觉信息,埃文斯认为知觉状态的表征内容是非概念内容。为了处于拥有这种内容的状态——也许来自方向d的声响的非概念内容——动物无需应用,甚或拥有我们所指定的状态内容的概念——诸如声响或方向的概念。

 

根据意识的知觉经验要求知觉的信息状态的必须是思考和推理的输入,埃文斯在知觉信息和知觉经验的关系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无论如何,知觉的、思考的应用概念的生灵不需要拥有所有的概念,因为这些概念会要求全面指定知觉经验的内容,在拥有经验的过程中,甚至无需利用所拥有的那些概念。确切地说,埃文斯允许知觉的表征内容不必是概念内容,接下来,就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而言,非概念内容的观念便起主要作用了。

 

进一步的论题

 

埃文斯的几篇论文,从“同一性与谓词”开始,包括“语义结构和逻辑形式”以及“时态逻辑是以错误为基础的吗?”,对语义学基础特别是整句的意义如何依赖其部分的意义表现出来的语义理论有一定贡献。在“语义理论和默会知识”中,他将语句中语言的言说者拥有这种理论的默会知识的语义理论应该揭示语义结构联的思想系起来,埃文斯对默会知识有实质性的拓展,并将默会知识状态的非概念内容与信念状态的概念化内容进行了区分。在“指称和偶然性”一文中,埃文斯对描述名的语义性质进行了论述,从而导致了二维模态逻辑的发展,在有关代词的深刻工作中,他进一步将其所描述固定下来的指称用到单称词的观念。在“代词、量词和关系从句”(III)以及“代词”中,埃文斯对早期量词短语未能解释为受限变量的代词的语义功能做出了有影响的论述。最后,“没有心灵的事物:对斯特劳森‘个体’第二章的评论”和“莫里诺问题”,以及《指称的多样性》的中心篇章,对后来的心理学哲学,尤其是有关空间的知觉和表征问题,更一般讲,就是空间世界的对象概念的条件。

 

原载《哲学百科全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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