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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津華
今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有了假期空閑,不期然琢磨出了一個事。
就題目來說,身份證不是中國特色,戶口本是。這兩件東西都不大,卻都是要命般重要。但二者除了要命般重要這個共同點之外,還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其中都沒有載明父母的姓名。
應該說,除了能證明一個人的出處之外,身份證、戶口本上載明父母姓名,還有一個重大的作用——可以通過父母的姓名,來證明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血緣關系(至於為什麼要證明兄弟姐妹之間的親屬關系,大家都懂得,此處不贅)。
可是,按我們當下的戶籍制度和法規,要證明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还真是一件難事!
應該說,1970年代之前出生的中國人,大都很幸運地免於被“計劃生育”——大都擁有一奶同胞的N個兄弟姐妹。可是,當這些兄弟姐妹都長大自立之後,很多會分散工作、居住於不同的地方乃至不同的國家,他們會把戶籍遷出父母的家庭,也都會擁有自己的家庭。如此,在我們這個擁有世界上所謂最嚴密的戶口、戶籍制度的國家中,再要證明兄弟姐妹之間的親屬關系,卻是幾乎不可能(DNA鑑定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
之所以說身份證和戶口本具有“重大缺陷”,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二者的這個缺陷涉及人人,不可謂不重大。
沒有載明父母的姓名,不能用于證明同胞之間的關系,這個弊端倒還在其次,更主要的是沒有反映一個人的出處;而載明父母的姓名,则可時時提醒每個人不要忘記自己的父母,不要忘本!
按說身份證在中國已經發展到第二代了,而且據說有了很大的技術進步,可那是“硬件”方面的提高,再看“軟件”,其中那區區十幾個字,卻被公眾挑出了文字和邏輯方面的N多錯誤。看來有關方面的從業人員真的還要大力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履職能力,把受公眾所託的、涉及人人的大事做好。
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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